匯算清繳所得稅分錄怎么做?什么時候做?
會計職業應用面很廣,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等都需要會計,雖然工作有些枯燥,但好在穩定,所以會計類專業還算吃香。不少財會人對匯算清繳所得稅分錄怎么做?什么時候做?不是很了解,下面跟著高頓小編來看看吧。
一、匯算清繳所得稅分錄怎么做
通過匯算清繳,用全年應交所得稅減去已預交稅額,
1、得到的數額如果是正數,代表企業應補繳稅額,分錄如下: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繳納匯算清繳稅款時分錄為: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調整未分配利潤時分錄為: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2、如果是負數,代表企業多繳稅額,分錄如下: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調整未分配利潤時,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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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匯算清繳所得稅分錄什么時候做?
所得稅是按月(季)預繳,年度終了匯算清繳。其實所得稅在平時交時是做“借: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貸:現金或銀行存款”,到年末,一次性計提所得稅費用,即“借:所得稅費用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這是按照賬面利潤額計算的。本期發現本期差錯,是不用處理的。到12月份計算出所得稅再扣除已繳的余額的剩余部分直接繳納就行了。本期發現上期差錯,如果在匯算清繳期結束前,直接調整以前年度損益,“借或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貸或借: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如果在匯算清繳期結束后,以前年度的損益就不能再做調整了,只有在本年做遞延所得稅來處理了。
每季度的末月及下季度的首月,即3、6、9、12月和4、7、10、1月。每季末月做所得稅金計提,下季首月做應交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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