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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獨資和個人獨資的區別,個人獨資公司有哪些好處?
 
自然人獨資和個人獨資的區別:
1.投資主體不同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投資主體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法人是相對于自然人而存在的,我們每個人都是自然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或個人,是社會組織在法律上的人性化。一人有限公司,可能并不是一個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組織。而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主體只有一個人,就是自然人。責任由自己獨自承擔。
2.法律形式不同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屬于法定民事主體,具有法人資格,個人獨資企業不具有。原因就是個人獨資企業主體是自然人,自然人不具有承擔民事責任和享受民事權利的資格。
3.設立條件不同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額度是人民幣10萬元,股東一次性繳納公司規定出資額。個人獨資公司的設立沒有規定最低出資額限制,只需申報人出資即可。一人有限公司的出資額不得低于注冊成本的30,而個人獨資企業對出資未做出任何強制規定。
4.稅收繳納規定不同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個人獨資企業不需要繳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國家法律規定從1月起,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作企業停止征收企業所得稅,比照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征收個人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五十七條第二款
本法所稱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
自然人獨資和個人獨資的區別,個人獨資公司有哪些好處?
個人獨資公司有哪些好處?
個人獨資企業,是一類特殊的企業,它由《個人獨資企業法》來規定,投資人承擔無限責任,與個體工商戶非常相像,但與個體戶,它可以有自己的名字、招牌等。
有限公司自然人獨資,標準稱呼是一人有限公司,它由《公司法》規定,原則上與一般有了限責任公司一樣,只承擔有限責任,股東與公司相分離。由于它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所以,《公司法》特別要求,它必須每年出審計報告。與一般的有限責任公司區別不大。
這兩類公司,如果破產時所欠的錢高于公司自身的資產,無力償還,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必須承擔連帶的償還責任。而有限公司,包括一人有限公司,則把公司賠完就完,投資人沒有責任。
所以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與有限公司的投資人相比,責任與風險更大,所以其權力也就更大,可以直接管理公司。而有限公司必須通過股東會→董事會→經理,來管理公司。投資人也可以更方便地撤回資金。
個人獨資企業由于與個人聯系緊密,所以,其所得視同個人所得,交個人所得稅,不交企業所得稅。一人有限公司,交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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