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支持個體工商戶發展,財政部和稅務總局聯合下發了相關公告,將個體工商戶減半征收的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延期到2024年12月31日。下面,快來跟著高頓學姐一起學習一下個人所得稅的免稅額和減免規定,如何享受個稅優惠政策?吧!
個人所得稅的免稅額和減免規定,如何享受個稅優惠政策?
●具體內容和適用范圍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對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再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個體工商戶不區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如何享受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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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工商戶在預繳稅款時即可享受,其年應納稅所得額暫按截至本期申報所屬期末的情況進行判斷,并在年度匯算清繳時按年計算、多退少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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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個體工商戶從兩處以上取得經營所得,需在辦理年度匯總納稅申報時,合并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年應納稅所得額,重新計算減免稅額,多退少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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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日至相關公告發布前,個體工商戶已經繳納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可自動抵減以后月份的稅款,當年抵減不完的可在匯算清繳時辦理退稅;也可直接申請退還應減免的稅款。
●減免稅額怎樣計算?
減免稅額=(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部分的應納稅額-其他政策減免稅額×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部分÷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1-50%)
●如何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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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工商戶需將按上述方法計算得出的減免稅額填入對應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減免稅額”欄次,并附報《個人所得稅減免稅事項報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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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通過電子稅務局申報的個體工商戶,稅務機關將提供該優惠政策減免稅額和報告表的預填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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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行簡易申報的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戶,稅務機關按照減免后的稅額進行稅款劃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