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實際工作中,現金的長款、短款大都是由于工作差錯造成的,出納人員應在工作中特別注意避免以下情況,盡量減少長款、短款的發生。
 ?。ㄒ唬┦湛钪腥菀滓鸩铄e的情況
  1.一筆款未收完,又接著收第二筆,搞亂繳款者的款項。
  2.收款清點完畢,對券別加計總數時不認真復核,發生加錯金額、看錯金額、看錯券別、看錯大數、點錯尾數等差錯。
  3.把自己的款與他人的款混淆在一起,誤作長款退給了他人。
  4.初點不符,復點相符,不再進行第三次核實,實際有誤,就作無誤收下。
  5.繳款者交來的現金零亂,只以初次清查計算的數目為準。
  6.忘記將應找補的現金還給繳款者。
  7.清點10張或20張的折疊鈔票時,只點平版的9張或19張,忽視了折起來的那張。
  8.手工清點現金時貪快,有夾雜其中的不同面額的票幣未能發現。
  9.用機器點完一把鈔票,拿起來捆扎時,沒有看清接鈔臺上是否仍留有人民幣,或人民幣被卷入輸送帶未發現,以至產生一把多、一把少的現象。
  (二)付款中容易引起差錯的情況
  1.備用金的放置不定位,付款時取錯券別,既不細看又不復核,隨手付出,或者憑證連同款項一起交給收款人。
  2.小沓折疊鈔票,每沓不固定,有時10張一沓,有時20張一沓,付出時不復點。
  3.未看清憑證上所列的付款金額數,粗心大意,隨手付出。
  4.貪圖方便,付款時不用計算器加計券別,單靠心算,以至出錯。
  (三)現金收、付款中常見的差錯
  1.看錯憑證的金額位數,或將金額顛倒看錯。如把元看成角、分,把69看成96等。
  2.憑證大、小寫金額不一致,未嚴格復核,就按大寫(或小寫)金額收款或付款。
  3.一筆收款(或付款)有若干張憑證,加計總數時沒有認真進行復核,為圖省事,不使用計算器,總金額計算有誤。
  4.在收款、付款中有抵收抵付的現金憑證,在計算扣減時未認真復核,以至計算錯誤。
  5.違背收款、付款操作規則,沒有及時在憑證上加蓋“收訖”或“付訖”專用章,以至發生重付、少收。
  6.沒有及時登記“現金日記賬”不慎將憑證遺失。
  7.去銀行提現金或收取外單位(個人)大額款項,未能核對查實就予以簽收,造成錯款。
  8.將外幣與人民幣混放,造成錯收錯付。
  9.出納人員之間工作移交時未辦理交接手續或交接手續不清而發生差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