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應向購買方開具專用發票。
  商業企業一般納稅人零售的煙、酒、食品、服裝、鞋帽(不包括勞保專用部分)、化妝品等消費品不得開具專用發票。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以下簡稱小規模納稅人.)需要開具專用發票的,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開。
  銷售免稅貨物不得開具專用發票,法律、法規及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