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核心能力的定義是企業的發展由自身所擁有的與眾不同的資源決定,企業需要圍繞這些資源構建自己的能力體系,以實現自己的競爭優勢。企業的核心能力可以是完成某項活動所需的優秀技能,也可以是在一定范圍和深度上的企業的技術訣竅,或者是那些能夠形成很大競爭價值的一系列具體生產技能的組合。從總體上講,核心能力的產生是企業中各個不同部分有效合作的結果,也就是各種單個資源整合的結果。這種核心能力深深地根植于企業的各種技巧、知識和人的能力之中,對企業的競爭力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核心能力的形式
每個企業所具有的核心能力都是不同的。公司要把握住自己的各種能力,并且要超過自己的競爭對手,使之成為核心能力。當然,一個公司不可能只有一種競爭能力,也很少同時具有多種核心能力。
企業核心能力的內涵
(1)企業能力的本質
從系統論的角度看,企業本質上是一個資源轉換體。環境為企業提供資源、機會和限制,企業將這些輸入進行轉換,為環境提供產品和服務。然后經過反饋,即由環境來評價企業的產出并據此決定將來給予企業的輸入。企業只有實現這一轉換過程的良性循環,它才能夠求得生存和發展。
企業的資源轉換功能是以企業的能力為基礎的。能力是企業資產、人員、規程與方法的有機結合,它與知識相關,看不見、摸不著,卻又可以被人感知。企業能力是深層次的競爭優勢。企業能力包括存量與增量兩個層次,前者是指企業重復過去活動的能力,后者是指企業建立新能力的能力,主要是指企業的學習能力。企業能力可以“使企業使用與競爭對手相同的要素投入更有效地進行生產,或者生產出更高質量的產品”。
(2)企業核心能力內涵
關于企業核心能力的內涵,國內外的學者從不同的角度進行了闡述。
1990年,普拉哈拉德和甘瑞·哈默在《哈佛商業評論》上發表了,文章比較了gte公司和日本nec公司的十年發展歷程,從技術優勢和技術創新的觀點出發,提出一個公司即使沒有一個整體競爭優勢,也可以通過少數幾個關鍵技術或在少數幾個知識領域成為最好而獲得成功。文章認為“核心能力”是“組織的積累性學識,特別是關于如何協調不同的生產技能和有機結合多種技術流派的學識”,即:
1)企業核心能力的載體是企業整體,而不是企業的某個業務部門、某個行業領域;
2)核心能力是從企業過去的成長歷程中積累而產生的而不是通過市場交易可以獲得的;
3)企業核心能力關鍵在于協調和有機結合,而不是某種可分散的技術和技能;
4)企業核心能力存在形態基本上是結構性的、隱性的,而非要素性的、顯性的。
5)核心能力不是資產,它不會出現在資產負債表上;
6)核心能力不是局限于個別產品,而是打開多種產品潛在市場大門的能力;
7)核心能力不是企業可以用來生產中間產品或最終產品的另一種資源;
8)核心能力不是企業創造價值的充分條件;不是必要的能力,也不是已經普及的能力;
9)核心能力不是固定不變的,企業在某階段的核心能力到后階段可能成為一般能力;
10)核心能力不是易為某個人或某小組所完全掌握的。
詹姆斯·馬丁從戰略技能、戰略素質的層次來描述企業核心能力。他認為“核心能力是一種對用于許多產品并使之成為可能的技術和技能的掌握,一旦一個企業掌握了一系列的核心能力,它就能比競爭對手更容易地引進使用核心能力的不同新產品,核心能力使企業比其他競爭對手做得更好,它能被用于多種產品而競爭對手不能模仿它”。美國麥肯錫咨詢公司認為“核心能力是某一組織內部一系列互補的技能和知識的結合,它具有使一項或多項業務達到世界一流水平的能力”。巴頓認為,企業核心能力是使企業獨具特殊并為企業帶來競爭優勢的知識體系。劉世錦認為,核心能力是“企業獲得長期穩定的競爭優勢基礎,是將技能、資產和運作機制有機融合的企業自組織能力,是企業推行內部管理性戰略和外部交易性戰略的結果”。王秉安認為,企業核心能力是“企業獨具的長期形成的并融于企業內質中支撐企業競爭優勢的,使企業能在競爭中取得可持續生存與發展的核心性能力”。
以上關于核心能力內涵的各種闡述,在本質上是一致的,即強調知識的重要性,認為企業知識的積累是企業獲得超額利潤、保證競爭優勢的基礎。核心能力并非是某種單項資源,而是一種制度化的相互依存、相互聯系的知識體系,是企業利用其特定的戰略資源和整合一般資源,向顧客提供比競爭對手更具價值的產品和服務的能力組合。
一個企業的核心能力一般分成兩類:運行能力和制度能力。運行能力專指“技術”能力,這種能力與公司在市場上的經營情況有關。制度能力主要確定企業從事的核心活動的范圍。作為企業競爭優勢的主要來源,它們與可容易界定的運行能力同等重要,涉及企業的有效性和成本效率等方面。一般有效性制度能力包括:①價值保障;②價值提升;③創新。價值保障是一種有效過程,它要求在不斷降低成本的同時,保證價值和顧客可接受的價值不受影響。價值保障提出的口號是:第一次就把事情做對比返工修復缺陷更為節省。因此,對于目標是使其價值保障能力最大化的企業來說,零缺陷是極為重要的。這種態度不僅適用于企業的產品,也適用于企業哲學,以及所有具體的工作和管理方法。價值或質量保障是企業管理方式創的前沿陣地,其原因部分在于它有助于企業改善有效性(產品更一致、更可靠)或成本效率(廢品更少、返工率更低意味著單位成本更低)。價值提升是一個過程,是對現有產品或者服務進行不斷地分析,以提高其檔次和水平。我們需要有規模地監督價值的每個組成,控制可能發生的變化,不斷地改進價值核心能力的活動和過程,使產品更加接近顧客可接受的價值水平,達到價值提升的目的。
對于一些企業來說,創新是一種核心能力,而有些企業則不具備這種能力,用于衡量企業創新能力的指標之一,是過去五年的產品銷售總創新的部分。有的企業主要是依靠對現有產品經常性地改進(如ibm公司)有的企業(如索尼公司)能夠不斷地開發出全新的產品。我們稱后者為創新企業。這里,要注意的問題是:大規模的創新活動與高風險之間存著非常密切的關系,因為在一般情況下,新產品的失敗率是很高的。
我們將企業核心能力界定為:企業獨具有長期形成并融于企業內質中支撐企業競爭優勢的、使企業能在競爭中獲得可持續生存與發展的隱含性知識。這個定義涵蓋了以下內容:
1)企業核心能力是一種競爭性的能力,具備有相對于企業競爭對手的競爭強勢;
2)是一種處在核心地位的能力,是企業其它能力的統領;
3)它是企業所獨具的能力,是競爭對手幾乎無法模仿的;
4)它是長期起作用的能力,一般情況下不隨環境的變化而發生質的變化;
5)它是企業長期積淀而形成的能力,深深扎根于企業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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