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財經大學非全日制MPA招生章程主要有招生對象、報考條件等六項內容。該院校非全日制MPA能依靠院校經濟、管理學科的建設優勢,形成培養特色,吸引了很多該地區在職人士報考。下面就是江西財經大學非全日制MPA招生章程一覽。
一、招生對象
學生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招收。報考資格以教育行政管理部門當年有關文件為準。一般要求具有大學本科學歷和三年(含三年)以上實際工作經歷,在政府部門工作的國家公務人員及在非政府公共組織從事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員等。
二、報考條件
規定時間前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或本科以上畢業并取得學歷證書或規定時間前國民教育序列大學專科畢業并取得學歷證書的人員(含自考、函授、夜大、電大)。
三、入學考試
1、考試科目:英語二(或日語);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共計二門,總分300分。
2、考試科目時間安排:具體考試時間以江西教育考試院公布的為準。
四、培養方向
設置8個研究方向:公共政策分析、公共財政與稅收管理、公共部門行政管理、社會治理與社會政策、社會保障政策與實踐、應急管理、教育經濟與管理、衛生事業管理。
五、培養方式
1、招收非全日制(定向)公共管理碩士(MPA)研究生,人事檔案及工資關系不轉入學校,培養采取非脫產學習方式。
2、授課時間為集中學習或周末學習(可以自主選擇)。集中授課方式:第1-3學期每學期集中學習三次,每次一周左右;周末授課方式:第1-3學期的周末上課。以上授課方式均不能與全日制互通。
六、學制與學位授予
非全日制學習年限為3至5年。在規定年限內,學生學習期滿、修滿培養方案規定學分、成績合格,并完成學位論文等規定培養環節者,經校學位委員會審核批準后,可獲得國家統一頒發的公共管理(MPA)碩士學位證書和研究生畢業證書。
以上內容來源:江西財經大學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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