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學力人員申碩往往要經歷課程學習考試和學位論文兩個階段,各院校具體安排有所不同,雖然23年相關公告還沒放出,但借助已有資料,我們就能了解到青島科技大學同等學力人員該怎么申請碩士學位。
一、青島科技大學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之課程學習考試階段
申請人自通過資格審查之日起,必須在4年內學完我校碩士生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課程(32學分以上)和國家組織的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水平考試(外國語和學科綜合),并通過考試。4年內未通過課程考試和國家水平考試者,本次申請無效。
申請人應在全部課程考試通過后的1年內向我校學位辦公室提出學位申請,在申請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1、經申請人所在單位審定蓋章的學位申請書;
2、碩士學位論文初稿;
3、在職人員以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和學位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4、兩位副高職稱或以上專家的推薦書,其中1位應是我校的專家;
5、表明申請人在工作中取得成績的材料,如近期公開發表的論文、出版的專著、參加的科研以及獲獎證書和專利證書等,參考《碩士研究生進入論文答辯所應具備的研究成果審核辦法》。
二、青島科技大學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之學位論文階段
申請人提交的碩士學位論文,應是在工作實踐中由本人獨立完成的成果,表明作者具有從事科學研究、管理工作或獨立擔負專業技術工作的能力。申請人同他人合作完成的論文、著作或發明、發現等,對其中確屬本人獨立完成的部分,可以由本人整理為學位論文,并附送該項工作主持人簽署的書面意見和共同發表論文、著作的其他作者的證明信,以及合作完成的論文、著作等。
以上內容來源:青島科技大學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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