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現場確認:一般在11月上旬,考生需到報考點指定地點,現場核對并確認網上報名信息,配合采集個人圖像、指紋等電子信息。
3、參加考試:完成報名和確認的考生,需在規定時間參加教育部統一組織的初試,全部考試科目均為筆試。初試成績達到院校復試分數線的考生,可按院校通知參加復試,考試形式、內容等由院校自定。
4、錄取入學:復試結束,由院校根據考生兩次考試的總成績、個人綜合素質和體檢結果等擇優錄取排名靠前者,被錄取者可繳費入學。
5、課程學習:學員入學后,須按院校規定的方式參加學習,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培養計劃的學習內容,修滿要求學分,通過院校的課程考核。
6、答辯獲證:論文開題報告通過后,學員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學位論文撰寫,通過院校組織的答辯,經院校學位評定機構批準,可授予其碩士學位,頒發碩士學位證書和研究生畢業證書。
考場分配一般根據考生的所在地以及報考學校等進行安排,在校大學生可以選擇自己的高校所在省(市)內的考點進行考試,在職人員或非應屆考生考研時,考場一般都會分配在戶籍所在地或工作單位所在地。
報考同一學校的考生理論上是分配在一個考點,甚至是同一考場的。考研報考同一學校的相同專業和不同專業一般是一起考試的。
復試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組織,考試地點一般是在院校內,具體考試教室由院校復試細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