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學制3年,采用非全日制學習方式,授課時間一般安排在周六和周日;上課地點為中山大學廣州校區東校園(大學城)。
(二)對修滿規定學分,通過碩士學位論文答辯,符合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學位授予條件者,由中山大學授予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頒發研究生畢業證書和碩士學位證書。
收費標準
(一)每人每學年人民幣42600元,按學年收取。
(二)學生來校上課和接受老師指導期間的食宿及交通費,由個人自理。
(三)按教育部規定,學校不負責非全日制定向培養研究生在學期間的工資、醫療費等其它福利待遇。
獎勵制度
(一)按照學年成績參評中山大學MPA獎學金;
(二)參評中山大學優秀碩士學位論文和全國MPA優秀論文獎;
(三)學院相關的國內、國際學術交流資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