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收費政策
根據物價部門核定,2024年公共管理碩士(MPA)按照7.5萬元標準繳納學費,分兩次收取(第一學年4萬元,第二學年3.5萬元)。另教材、資料代管費等800元,第一學年收取。
(二)獎勵政策
我校公共管理碩士(MPA)獎勵體系由院長特別獎、優秀論文獎、綜合獎、案例獎、入學獎和榮譽稱號六類組成。優秀學生將有機會提供海內外游學交流機會。
學制2.5—4年,學生在規定的學習年限內完成規定的學習任務,達到學位標準相關規定要求,經校學位委員會審核批準后,授予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頒發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
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教研廳[2016]2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實行相同的考試招生政策和培養標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畢業時,學校將根據其修業年限、學業成績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給相應的、注明學習方式的畢業證書;其學業水平達到國家規定的學位標準,可以申請授予相應的學位證書。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