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項目簡介
湖南大學公共管理碩士(MPA)項目肩負為各級政府培養優秀公共管理者的重要使命,是湖南大學人才培養和服務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湖南大學MPA項目秉承千年學府“傳道濟民、經世致用”的治學理念,發揮國家教育部直屬重點綜合性大學的辦學優勢,將傳統湖湘文化精粹和先進公共管理理念相結合,致力培養“引領社會、服務公眾”的公共管理精英,為中央部委、湖南省各級政府部門培養了2500多名優秀人才,為地方經濟與社會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
二、招生計劃
2024年湖南大學公共管理碩士(MPA)項目預計招收171名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實際招生人數以學校當年正式下達的計劃數為準)。
三、培養目標
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優良,社會責任感強,掌握本學科堅實基礎理論和系統專業知識,具有科學精神、人文素養、國際視野及創新能力的新時代經世致用領軍人才。
公共管理學科旨在發揚“傳道濟民、愛國務實、經世致用、兼容并蓄”的優良傳統,緊密結合國家、社會以及全球公共事務的實踐需求和發展趨勢,培養具備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職業道德素養,系統掌握公共管理理論、知識和方法,具備從事公共管理與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具有戰略思維與國際視野,能夠綜合運用管理、政治、經濟、法律、現代科技等方面知識和科學研究方法,解決公共管理實際問題的德才兼備的高層次、應用型、復合型公共管理專門人才。
四、招生類型與學制
(一)學位類型為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學習方式為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就業方式為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按定向就業協議就業)。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職或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網上報名時需按“定向就業”類別填報。定向就業是指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三方協議,畢業后回定向單位就業。
(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基本學制為3年。
五、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二)考生學業水平:
除滿足報考條件(一)中第1、2、3的各項要求外,還須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后,符合招生單位相關學業要求,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六、報名及網上確認
(一)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考生均須在規定時間內參加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逾期不再補辦。
考生應選擇工作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相關具體要求以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的通知為準)。
(二)網上報名要求
1.報名時間: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預報名時間: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
3.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填報志愿并選擇報考點。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4.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5.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須在網報結束前完成學歷(學籍)核驗,否則無法完成后續報名。
6.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應通過定期查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招生單位官方網站等方式,主動了解網上確認、考試安排及注意事項等,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7.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需至所在省、自治區或直轄市教育廳(教委)的民族教育處辦理資格確認手續,并在10月25日前將簽字蓋章的《2024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注明報名號)寄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8.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其中“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含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考生報名時應當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在10月25日前將本人《男(女)性應征公民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復印件(注明報名號)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三)網上確認要求
1.具體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確定和公布。
2.考生網上確認時應當積極配合報考點,根據核驗工作要求提交有關補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四)考生報考資格審查
學校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網上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者,不準予考試。網上學歷(學籍)校驗未通過的考生,未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不準予考試。若發現有考生偽造、變造證件,將向公安機關報案查處。
七、初試及復試
(一)初試時間及準考證要求
1.考生應當在考前十天左右(以研招網通知為準),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考生到報考點指定的考場參加考試,遵守考場規則。
2.初試時間:初試時間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或有使用畫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試科目在12月25日進行(起始時間8:30,截止時間不超過14:30)。初試方式均為筆試,初試科目詳見《湖南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二)復試
1.學校自行劃定復試基本分數線。學院根據招生計劃、考試成績和差額復試比例,確定復試分數線(不得低于學校公布的基本分數線),并以此確定復試考生名單。復試主要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內容包括專業課筆試、外國語聽力口語測試、專業綜合面試、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等,時間一般在2024年3月中下旬,復試辦法將在復試前通過研究生院網站和學院網站向考生公布。
2.學校在復試前對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考生持下列材料參加資格審查,并繳納復試費:
①本人《準考證》;
②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③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④《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⑤大學階段成績單(須由大學教務處加蓋公章或檔案管理部門加蓋公章)。
3.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復試時不得更改。少數民族地區以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為準。
4.初試總分加分政策嚴格按照教育部規定的范圍和標準執行,申請加分項目的考生應在資格審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八、錄取
(一)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學校的復試錄取辦法和考生入學考試(包括初試、復試)成績,結合考生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專業素質、身體健康狀況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二)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擬錄取名單公示或上報。對在報名及考試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進行處理。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招生錄取資格,情節嚴重者追究法律責任。
(三)新生報到后,學校將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專業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復查,對不符合標準者,將按照有關規定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四)體檢統一安排在新生開學報到后,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體檢合格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的相關規定執行。
九、學費
研究生學費標準以《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湖南省財政廳湖南省教育廳關于我省研究生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湘發改價費規〔2023〕262號)為準。
2024年湖南大學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管理學類(12)中1252公共管理(MPA)學費標準為28000元/生·年,全程84000元。
十、授課方式
非全日制研究生采取集中授課(有教學安排的每學期內連續上課20天左右)和周末授課(有教學安排的每學期周六、周日上課)兩種方式。具體開課時間和方式視當時具體情況另行通知。
十一、學位授予
學校根據其修業年限、學業成績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給相應的、注明學習方式的畢業證書;其學業水平達到國家規定的學位標準,可以申請授予相應的學位證書。
十二、其他事項
(一)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二)湖南大學MPA學習方式為非全日制的碩士研究生,人事檔案和工資關系不轉入我校,不享受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研究生助學金和國家獎學金。
(三)公共管理學院設有MPA獎學金制度,包含新生獎學金、年度優秀研究生、年度優秀學生干部等。
(四)我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研輔導班,不提供歷年考試試題及復習資料,嚴禁學校內部任何部門和工作人員舉辦或參與考研輔導活動,在校生不得舉辦或參與助考作弊、虛假宣傳等涉考違規違法活動。如違反規定將追究有關部門和相關人員責任。如有近親屬參加當次研考或存在其他利害關系可能影響當次考試公平公正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相關人員須全程予以回避。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和社會的監督,有異議者可向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反映。
(五)如上級部門出臺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將做相應調整,并及時予以公布。我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相關信息將及時公布在湖南大學研究生院網站(http://gra.hnu.edu.cn)和微信公眾號(微信號hnu_gra_edu_cn);湖南大學2024年公共管理碩士(MPA雙證)招生相關信息將及時公布在湖南大學公共管理學院網站(http://pa.hnu.edu.cn/)以及湖南大學MPA教育中心微信公眾號(HNU-MPA),請考生密切關注。
(六)未盡事宜以湖南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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