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以下簡稱商務部研究院)是商務部直屬的綜合性社會科學研究咨詢機構。商務部研究院的前身是1948年8月創建于香港的中國國際經濟研究所。在70多年的發展歷程中,研究院人求真務實、積極進取,為我國商務事業的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在國內外享有較高聲譽。商務部研究院是2015年中央確立的首批國家高端智庫建設單位之一,集經貿研究、信息咨詢、人才培養、教育培訓、新聞出版于一體,是一所綜合性、多功能社會科學研究咨詢機構。商務部研究院主要開展國際問題基本理論研究,世界經濟及政治研究,外交關系與國際關系研究,國際貿易與對外經濟合作研究,地區經濟與國別經濟研究及國內貿易和市場研究等,致力于為黨中央、中央決策部門提供經濟外交和商務發展領域的咨政報告和決策建議;為黨中央、國務院政策出臺和實施提供調研評估和分析咨詢;為地方決策部門對外開放和創新發展提供戰略規劃和實施方案。目前,商務部研究院設有21個研究所、21個研究中心和研究生院,共擁有近30位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和百余名高級研究人員。
商務部研究院1981年獲批研究生學位授權和招生資格,1982年開始招生。40年來,研究院依托自身雄厚的科研力量和高水平師資隊伍,秉承嚴格選才、育人為本、學研融合、開放合作的辦學理念,以培養高質量人才為宗旨,以提高研究應用水平為目標,逐漸形成了自身的學科特色和優勢。研究院目前擁有應用經濟學和農林經濟管理碩士學位一級學科授權點;國際商務、金融和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涵蓋經濟學和管理學兩大學科門類,目前在校學生人數約400人。研究院科研實力雄厚,教學水平領先,每年承擔國家、各部委、地方政府及大型企業重大決策咨詢論證項目和前瞻性、戰略性、國際性的應用課題,具有理論聯系實際、解決實際問題的強大學科優勢,同時把研究生教育培養與國家重大戰略科研任務對接,為學生提供參與重大科研實踐和課題研究的高水平、專業化平臺。研究院以開放式國際化為辦學目標,以打造具有國際戰略思維和決策能力的精英人才為培養模式,以服務國際、國內商務領域為培養特色,為我國政府機構、駐外機構、企事業單位及科研教學單位培養了一批高端專業人才,在經濟、國際貿易、國際商務、金融等領域發揮著重要作用。
2024年,研究院接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根據教育部關于碩士研究生推薦免試工作的文件精神,為進一步推動研究生招生的科學選拔、規范操作、擇優錄取,做好接收推免生工作,切實做到公平、公正、公開,提高研究生生源質量,特制定本招生簡章。

(一)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優良,遵紀守法,身心健康;
(二)獲得所在學校推薦免試資格;
(三)申請專業與本科所學專業應相同或相近,對于跨學科報考者,由研究院審定是否符合專業培養要求。
(一)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研究院向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研究生收取學費,學費標準如下:
1、全日制學術型碩士研究生:8000元/人/年(學制兩年)
2、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工商管理碩士除外):3萬元/人/年(學制兩年)
(二)按照研究院制定的研究生獎助制度,對納入獎助范圍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提供每年6000元的國家助學金,同時研究院還設有國家獎學金、學業獎學金、科研獎學金等其他獎助類型。
四、申請程序
(一)凡預計能獲得本校推薦免試資格且有意申請推薦免試到研究院攻讀碩士學位的優秀應屆本科生,可于本通知發布之日起至10月8日(時間如有調整,另行通知)將以下所需申請材料的掃描件電子版備注“個人姓名+所在院校”發至yzb caitec.org.cn(郵件主題應為“申請推免+申請專業+姓名+聯系方式”),提交研究院審核:
1、本人學生證、有效居民身份證;
2、由畢業學校出具的成績排名證明(加蓋公章);
3、加蓋學校教務處或學院公章的本科期間成績單;
4、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成績單或證書,如有托福成績或雅思成績可同時提供;
5、在公開發行的學術刊物或全國性學術會議上發表的學術論文;
6、大學期間獲得的各類獲獎證書(復印件);
7、其他相關材料。
(二)2023年9月底(具體時間以教育部文件為準)在“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完成注冊、報名、繳費。
(三)研究院研究生院負責對考生報考資格進行審核,并在推免服務系統中統一發送復試通知,收到復試通知者需于2小時內在網上接收復試通知并在規定時間參加復試,同時上交推免申請材料。資格審查不合格或弄虛作假者將立即取消復試資格。
五、復試程序
(一)復試由研究院根據申請情況組織實施。復試時間和形式另行通知。
(二)復試環節主要根據學科、專業要求來確定復試內容,著重對基礎知識、科研潛力、專業技能、創新能力及外語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
(三)本著以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錄取為原則,研究院根據考生的綜合總成績按照申請類別分別依序錄取。擬錄取名單在研究院官網公示10個工作日。
六、錄取確認
擬錄取名單上的推免生須在名單公布后的2小時內,在“推免服務系統”中確認接受我院待錄取通知,逾期未確認者將取消擬錄取資格。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允許再參加碩士生入學全國統一考試,否則將取消推薦免試資格。
七、體格檢查
體檢工作安排在考生擬錄取后,由考生到其所在學校校醫院或二類甲等以上醫院體檢,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八、資格審查
推免生入學時還須進行入學資格審查,如有以下情況,將取消入學資格:
(一)入學時未獲得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的;
(二)受到相關處分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隱瞞不報的;
(四)申請推免生過程中弄虛作假的;
(五)本科大四成績有不及格或重修的;
(六)畢業論文成績在“良”以下的(不含良);
(七)其他影響錄取的事項發生的。
九、注意事項
獲得研究院擬錄取資格的考生,須保持個人電話暢通。如有變更,須及時聯系研究生院。如因關機、停機而延誤接收通知,最終造成無法錄取或無法入學,責任自負。
十、其它
本簡章如與教育部相關規定不一致,以教育部文件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