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簡介
南京師范大學(Nanjing Normal University),簡稱南京師大、南師大或南師,坐落于六朝古都南京市,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與江蘇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國家首批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江蘇省屬重點大學,江蘇高水平大學建設高校;入選國家“111計劃”、卓越教師培養計劃、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中國政府獎學金來華留學生接收院校、國家大學生文化素質教育基地、國務院僑辦首批華文教育基地、教育部來華留學示范基地,是中國高等師范教育的發祥地之一。
學校主源可追溯到1902年創辦的三江師范學堂,后歷經兩江師范學堂、南京高等師范學校、國立東南大學、國立第四中山大學、江蘇大學、國立中央大學、國立南京大學等時期;另一源頭為1888年創辦的匯文書院,后發展為私立金陵大學,1951年與私立金陵女子文理學院(原金陵女子大學)合并,成立公立金陵大學。1952年全國高校院系調整,以南京大學、金陵大學等有關院系為基礎,在原金陵女子大學校址組建南京師范學院。1984年更名為南京師范大學。2000年南京動力高等專科學校并入。
截至2020年3月,學校擁有仙林、隨園、紫金三個校區,占地面積2179633平方米,校舍總建筑面積932076.19平方米;設有二級學院28個、獨立學院2個;在職教職工3250人,專任教師2103人;在校普通本科生17900人,在校碩博研究生11728人;6個學科在第四輪學科評估中進入A類,8個學科躋身ESI全球前1%。
學校主源可追溯到1902年創辦的三江師范學堂,后歷經兩江師范學堂、南京高等師范學校、國立東南大學、國立第四中山大學、江蘇大學、國立中央大學、國立南京大學等時期;另一源頭為1888年創辦的匯文書院,后發展為私立金陵大學,1951年與私立金陵女子文理學院(原金陵女子大學)合并,成立公立金陵大學。1952年全國高校院系調整,以南京大學、金陵大學等有關院系為基礎,在原金陵女子大學校址組建南京師范學院。1984年更名為南京師范大學。2000年南京動力高等專科學校并入。
截至2020年3月,學校擁有仙林、隨園、紫金三個校區,占地面積2179633平方米,校舍總建筑面積932076.19平方米;設有二級學院28個、獨立學院2個;在職教職工3250人,專任教師2103人;在校普通本科生17900人,在校碩博研究生11728人;6個學科在第四輪學科評估中進入A類,8個學科躋身ESI全球前1%。
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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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師范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025-06-01
- 2020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南京師范大學2020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 2025-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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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數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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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年份 | 門類 | 專業名稱 | 總分 | 英語 | 政治 | 科目一 | 科目二 | 專項計劃 |
---|---|---|---|---|---|---|---|---|
2017 | 管理學 | 會計碩士 | 184 | 37 | 74 | - | - | 無 |
2016 | 管理學 | 會計碩士 | 165 | 78 | 39 | - | - | 無 |
2015 | 管理學 | 會計碩士 | 150 | - | - | - | - | 無 |
2017 | 管理學 | 會計碩士 | 184 | 37 | 74 | - | - | 無 |
2016 | 管理學 | 會計碩士 | 165 | 78 | 39 | - | - | 無 |
2015 | 管理學 | 會計碩士 | 150 | - | - | - | - | 無 |
2017 | 管理學 | 會計碩士 | 200 | 60 | 110 | - | - | 無 |
2016 | 管理學 | 會計碩士 | 180 | 68 | 34 | - | - | 無 |
2015 | 管理學 | 會計碩士 | 155 | 35 | 70 | - | - | 無 |
2017 | 管理學 | 工商管理碩士 | 160 | 34 | 84 | - | - | 無 |
報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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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院系 | 專業 | 專業代碼 | 招生人數 | 報考人數 | 錄取人數 | 報錄比 |
---|---|---|---|---|---|---|---|
2019 | 嶺南學院(MBA) | 工商管理碩士 | 125100 | 335 | - | - | 0 |
2019 | 嶺南學院(MBA) | 工商管理碩士 | 125100 | 41 | - | - | 0 |
2019 | 管理學院(MBA) | 會計碩士 | 125300 | 30 | - | - | 0 |
2019 | 管理學院(MBA) | 會計碩士 | 125300 | 40 | - | - | 0 |
2019 | 管理學院(MBA) | 工商管理碩士 | 125100 | 270 | - | - | 0 |
2019 | 管理學院(MBA) | 工商管理碩士 | 125100 | 40 | - | - | 0 |
2019 | 管理學院 | 管理科學與工程 | 120100 | 72 | - | - | 0 |
2019 | 管理學院 | 工商管理 | 120200 | 60 | - | - | 0 |
2019 | 管理學院 | 項目管理 | 85239 | 2 | - | - | 0 |
2019 | 管理學院 | 物流工程 | 85240 | 10 | - | - | 0 |
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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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年份 | 院系 | 一級學科 | 專業名稱 | 專業代碼 | 招生類別 | 學費/單位 | 學制 |
---|---|---|---|---|---|---|---|
2019 | 政治學院 | 教育碩士 | 學科教學(思政) | 45102 | 非全日制 | 11萬元/年 | 1年 |
2019 | 管理學院 | 會計碩士 | 會計碩士 | 125300 | 非全日制 | 7.5萬元/年 | 2.5年 |
2019 | 管理學院 | 會計碩士 | 會計碩士 | 125300 | 全日制 | 6.5萬元/年 | 2年 |
2019 | 管理學院 | 工程管理碩士 | 工程管理碩士 | 125600 | 非全日制 | 10萬元/年 | 2.5年 |
2019 | 管理學院 | 工程管理碩士 | 工程管理碩士 | 125600 | 全日制 | 8萬元/年 | 2年 |
2019 | 工商管理學院 | 工程碩士 | 工業工程 | 85236 | 非全日制 | 0.8萬元/年 | 3年 |
2019 | 工商管理學院 | 工程碩士 | 工業工程 | 85236 | 全日制 | 0.6萬元/年 | 2.5年 |
2019 | 工商管理學院 | 工程碩士 | 項目管理 | 85239 | 非全日制 | 0.8萬元/年 | 3年 |
2019 | 工商管理學院 | 工程碩士 | 項目管理 | 85239 | 全日制 | 0.6萬元/年 | 2.5年 |
2019 | 工商管理學院 | 工程碩士 | 物流工程 | 85240 | 非全日制 | 0.8萬元/年 | 3年 |
考研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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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無數據
復試信息 更多 
- 南京師范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須知 2025-06-01
- 南京師范大學2020年MBA調劑意向申請 2025-06-01
- 南京師范大學2019年接收MBA調劑的通知 2025-06-01
- 2018年各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辦法及復試名單公示網址匯總表 2025-06-01
- 關于南京師范大學2016年接收雙“985工程”高校優秀調劑生的通知 2025-06-01
- 關于南京師范大學2019年接收高質量生源調劑生的通知 2025-06-01
- 關于南京師范大學2018年接收高質量生源調劑生的通知 2025-06-01
- 2019年南京師范大學商學院金融專碩復試內容 2025-06-01
- 2019年南京師范大學金陵女子學院會計專碩復試內容 2025-06-01
- 關于2018年南京師范大學高質量生源調劑名單的公示 2025-06-01
- 2018年南京師范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須知 2025-06-01
- 關于2018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名單查詢、繳費及相關材料打印的通知 2025-06-01
- 關于公布我校接收調劑考生復試及相關事宜的通知 2025-06-01
- 2018年南京師范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實施辦法 2025-06-01
調劑信息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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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安排 更多 
- 2019年南京師范大學考點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場安排 2025-06-01
推免政策 更多 
- 南京師范大學2021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 2025-06-01
院校信息
研究生院網址:http://www.njnu.edu.cn
聯系電話:025-85891892、025-85891893、025-85891227(傳真)
郵箱:zhouya@njnu.edu.cn
通訊地址:南京市棲霞區文苑路1號東門篤學樓404室
聯系電話:025-85891892、025-85891893、025-85891227(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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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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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師范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時光流逝,考研初試也漸漸的臨近了,各高校也陸續的發布了招生簡章,以便考生能夠進行有針對性的復習。今天,小編整理了“南京師范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相關內容!下面我們一起來看一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為加強我校對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證碩士研究生的入學質量和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分初試和復試兩個階段進行。初試方式分為全國統一考試(含聯合考試)、單獨考試以及推薦免試。
在碩士研究生選拔過程中,將遴選本碩貫通、碩博貫通培養的研究生。
第三條碩士研究生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試招生依據國家統一要求,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
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僅限部分專業學位類別(領域),具體在專業目錄中明確標注。研究生畢業時,將按照有關規定發給相應的、注明學習方式的畢業證書,其學業水平達到規定的學位標準,可以申請授予相應的學位證書。
碩士研究生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類型。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業;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四條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政策、規定、辦法,上級主管部門、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的補充規定,以及我校的實際情況,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實施細則,并開展招生工作。
第五條南京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研究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南京師范大學紀檢監察部門負責監督學校研究生招生的各項工作。
第三章招生計劃和獎助政策
第六條2021年計劃招收碩士研究生4100名左右,其中學術型1950名左右,專業學位2150名左右(非全日制專業學位395),詳見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目錄。
2021年我校單獨考試的招生計劃為10人,“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為10人,“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劃”為35人,“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約20人。
最終錄取計劃以教育部下達的計劃為準。
第七條學校建立研究生多元獎助體系,支持研究生更好完成學業。
研究生獎助體系面向全日制研究生,由研究生獎學金、助學金兩部分組成。研究生獎學金包括國家獎學金,學業獎學金,專項(社會資助)獎學金;研究生助學金包括國家助學金,“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崗位助學金,特殊困難救助金和國家助學貸款等。研究生獎助體系的內容詳見《南京師范大學研究生獎助體系實施意見》。
推免生新生(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劃除外)第一學年直接享受學校碩士研究生一等學業獎學金。
第四章報考條件
第八條報名參加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
(四)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我校不接受提前畢業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報考。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且符合以下兩個學業要求(要求復試前達到),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1)進修過8門或8門以上與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課程;
(2)在公開出版的刊物上發表過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第一作者),或獲得廳局級以上獎項。
我校部分專業不接受同等學力考生報考,詳見我校招生目錄。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第九條報名參加以下專業學位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一)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八條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二)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八條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三)報名參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八條中第(一)、(二)、(三)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后,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相關考試招生政策同時按照《教育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見》(教研〔2016〕2號)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我校135101音樂(非全日制方向)接收單獨考試報名,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符合第八條中第(一)、(二)、(三)各項的要求。
(二)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后連續工作4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經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者已經成為業務骨干,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定向就業本單位的在職人員;或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工作2年以上,業務優秀,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定向就業本單位的在職人員。
第十一條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考生,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填報志愿并參加復試。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否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
具有優秀研究生潛質的考生還可申請直博,詳情請見推免生招生簡章。
“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劃”的推免生申請專業為教育碩士的學科教學(思政、語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英語、歷史、地理)、現代教育技術等10個專業領域。
關于推免生接收的招生簡章,詳見我校研究生招生網(http://yz.njnu.edu.cn,下同)的相關通知。
第五章報名
第十二條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并在網上或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同時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報考單獨考試的考生必須選擇我校報考點(3208南京師范大學)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手續,并到我校參加考試。其他考生應根據自身學籍、戶籍和工作情況,參照各報考點的選報要求,慎重選擇報考點。因考生本人錯選報考點造成不能參加研究生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
(一)網上報名要求
1.網上報名時間: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網上預報名時間: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預報名信息也是有效報名數據,預報名成功后無需重新報名。
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2.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我校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
3.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確認(現場確認)、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4.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要求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在網上或到報考點指定地點現場核對并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
1.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時間
網上確認(現場確認)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請考生及時關注相關報考點的通知。
2.網上確認(現場確認)程序
(1)考生按報考點指定的方式進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當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原件或復印件。
考生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3)考生應當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4)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第六章考試資格審查
第十三條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
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將不準予考試。
第七章初試
第十四條打印準考證
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考生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第十五條初試時間
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2月28日進行。
第十六條初試科目
12月26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外國語
12月27日上午業務課一
12月27日下午業務課二
12月28日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或有使用畫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試科目
每科考試時間一般為3小時;我校藝術類特殊科目(科目代碼:5××)的考試時間最長不超過6小時。
第十七條考試大綱及命題
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為思想政治理論、英語一、英語二、俄語、日語、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教育學專業基礎綜合、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法碩聯考專業基礎(非法學)、法碩聯考綜合(非法學)、法碩聯考專業基礎(法學)、法碩聯考綜合(法學)。
自命題科目的命題工作由我校組織。
第八章復試
第十八條復試時間、地點、內容、方式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關規定自主確定,并及時公布復試辦法和程序。全部復試工作一般在2021年4月底前完成。
第十九條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單位為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第二十條在教育部確定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基礎上,結合我校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自主確定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我校依據教育部有關政策自行確定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
我校依據教育部有關政策自主確定并公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單位該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
第二十一條復試前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考生學歷(學籍)信息核驗有問題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復試時不得更改。少數民族地區以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為準。
第二十二條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
報考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不加試。
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不加試。
第二十三條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第二十四條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均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第二十五條我校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復試。
第二十六條加分政策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現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在部隊榮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免試(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須在復試前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第九章調劑
第二十七條我校將按教育部有關政策制定并公布具體調劑工作辦法。
第十章體檢
第二十八條考生體檢工作在考生擬錄取后組織進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體檢要求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規定執行。
第十一章錄取
第二十九條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上級部門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根據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第三十條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原則上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
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第三十一條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第三十二條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第十二章學制與學費
第三十三條碩士研究生在校學習年限實行彈性學制,學術型基本學制為3年,全日制專業學位基本學制為2~3年,非全日制專業學位基本學制為2.5~3年。學術型碩士研究生中特別優秀者,可按規定申請提前畢業,也可按碩博連讀方式提前攻讀博士學位。
第三十四條所有納入招生計劃的碩士研究生均須繳納學費。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年8000元,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學費標準按物價部門最新核定為準,具體見相關通知。
第十三章信息公開公示
第三十五條嚴格執行招生信息公開制度,開辟專欄,及時公布復試名單、復試成績、綜合成績、擬錄取名單等信息,并同時公布舉報電話、電子信箱、通訊地址等信息,保證考生申訴渠道暢通,確保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規范透明。
第十四章違規處理
第三十六條對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的考生,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第十五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所有專業招生計劃均包含推免生(不接收推免生的除外)。錄取時學校根據有關文件以及國家最終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報考、推免生接收及上線情況對招生計劃進行調整。
接收推免生人數未達最低限額數的學院,學校收回學院未完成計劃,統籌安排。
第三十八條招生目錄中招生專業代碼的倒數第二位中,“Z”表示自主設置專業,“J”表示交叉學科專業。
我校部分學院按研究方向招收研究生,該研究方向僅在招生環節體現,按教育部規定,學籍系統注冊信息、學信網證書信息均只體現研究方向歸屬的一級或二級學科專業信息,具體以我校當年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上的信息為準。
第三十九條與江蘇警官學院、鹽城師范學院、江蘇第二師范學院、淮陰師范學院、南瑞集團等單位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的相關專業和計劃等詳見招生專業目錄。其中教師教育學院與有關單位聯合培養的教育碩士不按方向招生,不單獨劃線,實行統一招生、統一劃線、統一錄取,錄取階段學校將根據學生綜合成績排序情況和本人志愿,綜合確定聯合培養學生名單,志愿未能滿足且不服從學校安排的將不予錄取。具體擬招生計劃如下表所示。
第四十條研究生培養所在學院分布在仙林校區和隨園校區,根據當年錄取情況確定學習地點。錄取為聯合培養研究生的學習地點在聯合培養所在單位。
第四十一條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在基本學制內可申請住宿,住宿費用自理。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原則上不安排住宿,如確有需要,可提出住宿申請,學校根據當年床位空余情況統籌安排。
第四十二條疫情防控常態化階段,我校后續研究生招生考試工作將在上級主管部門有關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指導下開展,考生需關注我校及報考點的有關通知。
第四十三條聯系方式
(一)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地址:江蘇省南京市棲霞區文苑路1號郵政編碼:210023
電話:025-85891892、85891893、85891227(傳真)
郵箱:yzb@njnu.edu.cn
南京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網網址:http://yz.njnu.edu.cn
官方微信號:“南師研招”
原文標題:南京師范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原文鏈接:http://yz.njnu.edu.cn/pages/sszsml/sszsml_index.jspnd=2021
以上就是考研招生小編整理“南京師范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全部內容,更多內容盡在招生簡章欄目,請持續關注!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為加強我校對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證碩士研究生的入學質量和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分初試和復試兩個階段進行。初試方式分為全國統一考試(含聯合考試)、單獨考試以及推薦免試。
在碩士研究生選拔過程中,將遴選本碩貫通、碩博貫通培養的研究生。
第三條碩士研究生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試招生依據國家統一要求,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
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僅限部分專業學位類別(領域),具體在專業目錄中明確標注。研究生畢業時,將按照有關規定發給相應的、注明學習方式的畢業證書,其學業水平達到規定的學位標準,可以申請授予相應的學位證書。
碩士研究生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類型。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業;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四條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政策、規定、辦法,上級主管部門、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的補充規定,以及我校的實際情況,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實施細則,并開展招生工作。
第五條南京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研究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南京師范大學紀檢監察部門負責監督學校研究生招生的各項工作。
第三章招生計劃和獎助政策
第六條2021年計劃招收碩士研究生4100名左右,其中學術型1950名左右,專業學位2150名左右(非全日制專業學位395),詳見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目錄。
2021年我校單獨考試的招生計劃為10人,“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為10人,“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劃”為35人,“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約20人。
最終錄取計劃以教育部下達的計劃為準。
第七條學校建立研究生多元獎助體系,支持研究生更好完成學業。
研究生獎助體系面向全日制研究生,由研究生獎學金、助學金兩部分組成。研究生獎學金包括國家獎學金,學業獎學金,專項(社會資助)獎學金;研究生助學金包括國家助學金,“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崗位助學金,特殊困難救助金和國家助學貸款等。研究生獎助體系的內容詳見《南京師范大學研究生獎助體系實施意見》。
推免生新生(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劃除外)第一學年直接享受學校碩士研究生一等學業獎學金。
第四章報考條件
第八條報名參加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
(四)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我校不接受提前畢業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報考。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且符合以下兩個學業要求(要求復試前達到),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1)進修過8門或8門以上與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課程;
(2)在公開出版的刊物上發表過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第一作者),或獲得廳局級以上獎項。
我校部分專業不接受同等學力考生報考,詳見我校招生目錄。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第九條報名參加以下專業學位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一)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八條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二)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八條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三)報名參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八條中第(一)、(二)、(三)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后,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相關考試招生政策同時按照《教育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見》(教研〔2016〕2號)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我校135101音樂(非全日制方向)接收單獨考試報名,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符合第八條中第(一)、(二)、(三)各項的要求。
(二)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后連續工作4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經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者已經成為業務骨干,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定向就業本單位的在職人員;或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工作2年以上,業務優秀,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定向就業本單位的在職人員。
第十一條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考生,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填報志愿并參加復試。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否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
具有優秀研究生潛質的考生還可申請直博,詳情請見推免生招生簡章。
“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劃”的推免生申請專業為教育碩士的學科教學(思政、語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英語、歷史、地理)、現代教育技術等10個專業領域。
關于推免生接收的招生簡章,詳見我校研究生招生網(http://yz.njnu.edu.cn,下同)的相關通知。
第五章報名
第十二條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并在網上或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同時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報考單獨考試的考生必須選擇我校報考點(3208南京師范大學)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手續,并到我校參加考試。其他考生應根據自身學籍、戶籍和工作情況,參照各報考點的選報要求,慎重選擇報考點。因考生本人錯選報考點造成不能參加研究生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
(一)網上報名要求
1.網上報名時間: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網上預報名時間: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預報名信息也是有效報名數據,預報名成功后無需重新報名。
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2.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我校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
3.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確認(現場確認)、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4.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要求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在網上或到報考點指定地點現場核對并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
1.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時間
網上確認(現場確認)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請考生及時關注相關報考點的通知。
2.網上確認(現場確認)程序
(1)考生按報考點指定的方式進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當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原件或復印件。
考生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3)考生應當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4)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第六章考試資格審查
第十三條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
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將不準予考試。
第七章初試
第十四條打印準考證
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考生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第十五條初試時間
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2月28日進行。
第十六條初試科目
12月26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外國語
12月27日上午業務課一
12月27日下午業務課二
12月28日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或有使用畫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試科目
每科考試時間一般為3小時;我校藝術類特殊科目(科目代碼:5××)的考試時間最長不超過6小時。
第十七條考試大綱及命題
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為思想政治理論、英語一、英語二、俄語、日語、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教育學專業基礎綜合、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法碩聯考專業基礎(非法學)、法碩聯考綜合(非法學)、法碩聯考專業基礎(法學)、法碩聯考綜合(法學)。
自命題科目的命題工作由我校組織。
第八章復試
第十八條復試時間、地點、內容、方式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關規定自主確定,并及時公布復試辦法和程序。全部復試工作一般在2021年4月底前完成。
第十九條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單位為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第二十條在教育部確定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基礎上,結合我校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自主確定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我校依據教育部有關政策自行確定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
我校依據教育部有關政策自主確定并公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單位該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
第二十一條復試前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考生學歷(學籍)信息核驗有問題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復試時不得更改。少數民族地區以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為準。
第二十二條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
報考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不加試。
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不加試。
第二十三條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第二十四條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均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第二十五條我校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復試。
第二十六條加分政策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現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在部隊榮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免試(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須在復試前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第九章調劑
第二十七條我校將按教育部有關政策制定并公布具體調劑工作辦法。
第十章體檢
第二十八條考生體檢工作在考生擬錄取后組織進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體檢要求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規定執行。
第十一章錄取
第二十九條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上級部門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根據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第三十條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原則上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
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第三十一條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第三十二條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第十二章學制與學費
第三十三條碩士研究生在校學習年限實行彈性學制,學術型基本學制為3年,全日制專業學位基本學制為2~3年,非全日制專業學位基本學制為2.5~3年。學術型碩士研究生中特別優秀者,可按規定申請提前畢業,也可按碩博連讀方式提前攻讀博士學位。
第三十四條所有納入招生計劃的碩士研究生均須繳納學費。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年8000元,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學費標準按物價部門最新核定為準,具體見相關通知。
第十三章信息公開公示
第三十五條嚴格執行招生信息公開制度,開辟專欄,及時公布復試名單、復試成績、綜合成績、擬錄取名單等信息,并同時公布舉報電話、電子信箱、通訊地址等信息,保證考生申訴渠道暢通,確保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規范透明。
第十四章違規處理
第三十六條對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的考生,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第十五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所有專業招生計劃均包含推免生(不接收推免生的除外)。錄取時學校根據有關文件以及國家最終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報考、推免生接收及上線情況對招生計劃進行調整。
接收推免生人數未達最低限額數的學院,學校收回學院未完成計劃,統籌安排。
第三十八條招生目錄中招生專業代碼的倒數第二位中,“Z”表示自主設置專業,“J”表示交叉學科專業。
我校部分學院按研究方向招收研究生,該研究方向僅在招生環節體現,按教育部規定,學籍系統注冊信息、學信網證書信息均只體現研究方向歸屬的一級或二級學科專業信息,具體以我校當年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上的信息為準。
第三十九條與江蘇警官學院、鹽城師范學院、江蘇第二師范學院、淮陰師范學院、南瑞集團等單位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的相關專業和計劃等詳見招生專業目錄。其中教師教育學院與有關單位聯合培養的教育碩士不按方向招生,不單獨劃線,實行統一招生、統一劃線、統一錄取,錄取階段學校將根據學生綜合成績排序情況和本人志愿,綜合確定聯合培養學生名單,志愿未能滿足且不服從學校安排的將不予錄取。具體擬招生計劃如下表所示。
第四十條研究生培養所在學院分布在仙林校區和隨園校區,根據當年錄取情況確定學習地點。錄取為聯合培養研究生的學習地點在聯合培養所在單位。
第四十一條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在基本學制內可申請住宿,住宿費用自理。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原則上不安排住宿,如確有需要,可提出住宿申請,學校根據當年床位空余情況統籌安排。
第四十二條疫情防控常態化階段,我校后續研究生招生考試工作將在上級主管部門有關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指導下開展,考生需關注我校及報考點的有關通知。
第四十三條聯系方式
(一)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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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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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箱:zhouya@njnu.edu.cn
通訊地址:南京市棲霞區文苑路1號東門篤學樓4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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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數線
查詢
招生年份 | 門類 | 專業名稱 | 總分 | 英語 | 政治 | 科目一 | 科目二 | 專項計劃 |
---|---|---|---|---|---|---|---|---|
2017 | 管理學 | 會計碩士 | 184 | 37 | 74 | - | - | 無 |
2016 | 管理學 | 會計碩士 | 165 | 78 | 39 | - | - | 無 |
2015 | 管理學 | 會計碩士 | 150 | - | - | - | - | 無 |
2017 | 管理學 | 會計碩士 | 184 | 37 | 74 | - | - | 無 |
2016 | 管理學 | 會計碩士 | 165 | 78 | 39 | - | - | 無 |
2015 | 管理學 | 會計碩士 | 150 | - | - | - | - | 無 |
2017 | 管理學 | 會計碩士 | 200 | 60 | 110 | - | - | 無 |
2016 | 管理學 | 會計碩士 | 180 | 68 | 34 | - | - | 無 |
2015 | 管理學 | 會計碩士 | 155 | 35 | 70 | - | - | 無 |
2017 | 管理學 | 工商管理碩士 | 160 | 34 | 84 | - | - | 無 |
院校信息
研究生院網址:http://www.njnu.edu.cn
聯系電話:025-85891892、025-85891893、025-85891227(傳真)
郵箱:zhouya@njnu.edu.cn
通訊地址:南京市棲霞區文苑路1號東門篤學樓404室
聯系電話:025-85891892、025-85891893、025-85891227(傳真)
郵箱:zhouya@njnu.edu.cn
通訊地址:南京市棲霞區文苑路1號東門篤學樓404室
報錄比
查詢
年份 | 院系 | 專業 | 專業代碼 | 招生人數 | 報考人數 | 錄取人數 | 報錄比 |
---|---|---|---|---|---|---|---|
2019 | 嶺南學院(MBA) | 工商管理碩士 | 125100 | 335 | - | - | 0 |
2019 | 嶺南學院(MBA) | 工商管理碩士 | 125100 | 41 | - | - | 0 |
2019 | 管理學院(MBA) | 會計碩士 | 125300 | 30 | - | - | 0 |
2019 | 管理學院(MBA) | 會計碩士 | 125300 | 40 | - | - | 0 |
2019 | 管理學院(MBA) | 工商管理碩士 | 125100 | 270 | - | - | 0 |
2019 | 管理學院(MBA) | 工商管理碩士 | 125100 | 40 | - | - | 0 |
2019 | 管理學院 | 管理科學與工程 | 120100 | 72 | - | - | 0 |
2019 | 管理學院 | 工商管理 | 120200 | 60 | - | - | 0 |
2019 | 管理學院 | 項目管理 | 85239 | 2 | - | - | 0 |
2019 | 管理學院 | 物流工程 | 85240 | 10 | - | -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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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南京市棲霞區文苑路1號東門篤學樓4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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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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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年份 | 院系 | 一級學科 | 專業名稱 | 專業代碼 | 招生類別 | 學費/單位 | 學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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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政治學院 | 教育碩士 | 學科教學(思政) | 45102 | 非全日制 | 11萬元/年 | 1年 |
2019 | 管理學院 | 會計碩士 | 會計碩士 | 125300 | 非全日制 | 7.5萬元/年 | 2.5年 |
2019 | 管理學院 | 會計碩士 | 會計碩士 | 125300 | 全日制 | 6.5萬元/年 | 2年 |
2019 | 管理學院 | 工程管理碩士 | 工程管理碩士 | 125600 | 非全日制 | 10萬元/年 | 2.5年 |
2019 | 管理學院 | 工程管理碩士 | 工程管理碩士 | 125600 | 全日制 | 8萬元/年 | 2年 |
2019 | 工商管理學院 | 工程碩士 | 工業工程 | 85236 | 非全日制 | 0.8萬元/年 | 3年 |
2019 | 工商管理學院 | 工程碩士 | 工業工程 | 85236 | 全日制 | 0.6萬元/年 | 2.5年 |
2019 | 工商管理學院 | 工程碩士 | 項目管理 | 85239 | 非全日制 | 0.8萬元/年 | 3年 |
2019 | 工商管理學院 | 工程碩士 | 項目管理 | 85239 | 全日制 | 0.6萬元/年 | 2.5年 |
2019 | 工商管理學院 | 工程碩士 | 物流工程 | 85240 | 非全日制 | 0.8萬元/年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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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師范大學2020年MBA調劑意向申請 2025-06-01
- 南京師范大學2019年接收MBA調劑的通知 2025-06-01
- 2018年各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辦法及復試名單公示網址匯總表 2025-06-01
- 關于南京師范大學2016年接收雙“985工程”高校優秀調劑生的通知 2025-06-01
- 關于南京師范大學2019年接收高質量生源調劑生的通知 2025-06-01
- 關于南京師范大學2018年接收高質量生源調劑生的通知 2025-06-01
- 2019年南京師范大學商學院金融專碩復試內容 2025-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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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南京師范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須知 2025-06-01
- 關于2018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名單查詢、繳費及相關材料打印的通知 2025-06-01
- 關于公布我校接收調劑考生復試及相關事宜的通知 2025-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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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南京師范大學考點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場安排 2025-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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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師范大學2021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 2025-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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