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簡介
中國農業大學(Chin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簡稱“中國農大”(CAU),坐落于北京市,學校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和北京市共建的一所全國重點大學,位列“雙一流”建設高校、“985工程”、“211工程”,入選“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2011計劃”、“111計劃”、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卓越農林人才教育培養計劃、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中國政府獎學金來華留學生接收院校、國家大學生文化素質教育基地,為中國―加州大學系統"10+10"合作科研聯盟成員高校。
中國農業大學肇始于1905年成立的京師大學堂農科大學。1949年9月,北京大學農學院、清華大學農學院和華北大學農學院合并成立北京農業大學。1952年10月,北京農業大學農業機械系與華北農業機械專科學校、中央農業部機耕學校合并成立北京機械化農業學院,同年11月,平原農學院并入北京機械化農業學院,1953年7月更名為北京農業機械化學院,1985年10月更名為北京農業工程大學。1995年9月,北京農業大學和北京農業工程大學合并組建中國農業大學。
截至2019年12月,學校占地125萬平方米,校舍面積123萬平方米;設有19個學院,開辦本科專業66個;有全日制本科生12182名,全日制研究生8930名;有專任教師1860人;有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21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32個;館藏圖書近200萬冊。
中國農業大學肇始于1905年成立的京師大學堂農科大學。1949年9月,北京大學農學院、清華大學農學院和華北大學農學院合并成立北京農業大學。1952年10月,北京農業大學農業機械系與華北農業機械專科學校、中央農業部機耕學校合并成立北京機械化農業學院,同年11月,平原農學院并入北京機械化農業學院,1953年7月更名為北京農業機械化學院,1985年10月更名為北京農業工程大學。1995年9月,北京農業大學和北京農業工程大學合并組建中國農業大學。
截至2019年12月,學校占地125萬平方米,校舍面積123萬平方米;設有19個學院,開辦本科專業66個;有全日制本科生12182名,全日制研究生8930名;有專任教師1860人;有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21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32個;館藏圖書近200萬冊。
招生簡章
更多
- 2018年中國農業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025-06-01
- 2019年中國農業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025-06-01
- 2020年中國農業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025-06-01
- 2021年中國農業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025-06-01
- 2021年中國農業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025-06-01
- 2020年中國農業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025-06-01
- 中國農業大學201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2025-06-01
- 2016年中國農業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2025-06-01
- 2015年中國農業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及專業目錄 2025-06-01
- 2018年中國農業大學非全日制公共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MPA)招生簡章 2025-06-01
- 2018年中國農業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025-06-01
- 2019年中國農業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025-06-01
- 2017年中國農業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含非全日制版) 2025-06-01
分數線
更多
招生年份 | 門類 | 專業名稱 | 總分 | 英語 | 政治 | 科目一 | 科目二 | 專項計劃 |
---|---|---|---|---|---|---|---|---|
2017 | 管理學 | 會計碩士 | 184 | 37 | 74 | - | - | 無 |
2016 | 管理學 | 會計碩士 | 165 | 78 | 39 | - | - | 無 |
2015 | 管理學 | 會計碩士 | 150 | - | - | - | - | 無 |
2017 | 管理學 | 會計碩士 | 184 | 37 | 74 | - | - | 無 |
2016 | 管理學 | 會計碩士 | 165 | 78 | 39 | - | - | 無 |
2015 | 管理學 | 會計碩士 | 150 | - | - | - | - | 無 |
2017 | 管理學 | 會計碩士 | 200 | 60 | 110 | - | - | 無 |
2016 | 管理學 | 會計碩士 | 180 | 68 | 34 | - | - | 無 |
2015 | 管理學 | 會計碩士 | 155 | 35 | 70 | - | - | 無 |
2017 | 管理學 | 工商管理碩士 | 160 | 34 | 84 | - | - | 無 |
報錄比
更多
年份 | 院系 | 專業 | 專業代碼 | 招生人數 | 報考人數 | 錄取人數 | 報錄比 |
---|---|---|---|---|---|---|---|
2019 | 嶺南學院(MBA) | 工商管理碩士 | 125100 | 335 | - | - | 0 |
2019 | 嶺南學院(MBA) | 工商管理碩士 | 125100 | 41 | - | - | 0 |
2019 | 管理學院(MBA) | 會計碩士 | 125300 | 30 | - | - | 0 |
2019 | 管理學院(MBA) | 會計碩士 | 125300 | 40 | - | - | 0 |
2019 | 管理學院(MBA) | 工商管理碩士 | 125100 | 270 | - | - | 0 |
2019 | 管理學院(MBA) | 工商管理碩士 | 125100 | 40 | - | - | 0 |
2019 | 管理學院 | 管理科學與工程 | 120100 | 72 | - | - | 0 |
2019 | 管理學院 | 工商管理 | 120200 | 60 | - | - | 0 |
2019 | 管理學院 | 項目管理 | 85239 | 2 | - | - | 0 |
2019 | 管理學院 | 物流工程 | 85240 | 10 | - | - | 0 |
學費
更多
招生年份 | 院系 | 一級學科 | 專業名稱 | 專業代碼 | 招生類別 | 學費/單位 | 學制 |
---|---|---|---|---|---|---|---|
2019 | 政治學院 | 教育碩士 | 學科教學(思政) | 45102 | 非全日制 | 11萬元/年 | 1年 |
2019 | 管理學院 | 會計碩士 | 會計碩士 | 125300 | 非全日制 | 7.5萬元/年 | 2.5年 |
2019 | 管理學院 | 會計碩士 | 會計碩士 | 125300 | 全日制 | 6.5萬元/年 | 2年 |
2019 | 管理學院 | 工程管理碩士 | 工程管理碩士 | 125600 | 非全日制 | 10萬元/年 | 2.5年 |
2019 | 管理學院 | 工程管理碩士 | 工程管理碩士 | 125600 | 全日制 | 8萬元/年 | 2年 |
2019 | 工商管理學院 | 工程碩士 | 工業工程 | 85236 | 非全日制 | 0.8萬元/年 | 3年 |
2019 | 工商管理學院 | 工程碩士 | 工業工程 | 85236 | 全日制 | 0.6萬元/年 | 2.5年 |
2019 | 工商管理學院 | 工程碩士 | 項目管理 | 85239 | 非全日制 | 0.8萬元/年 | 3年 |
2019 | 工商管理學院 | 工程碩士 | 項目管理 | 85239 | 全日制 | 0.6萬元/年 | 2.5年 |
2019 | 工商管理學院 | 工程碩士 | 物流工程 | 85240 | 非全日制 | 0.8萬元/年 | 3年 |
考研大綱
更多
- 中國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管理學》考試大綱 2025-06-01
- 2021考研大綱:中國農業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部分自命題考試大綱 2025-06-01
- 中國農業大學2019年碩士生入學考試部分自命題考試大綱(更新) 2025-06-01
復試信息 更多 
- 2020年中國農業大學碩士生招生考試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2025-06-01
- 2017年中國農業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分數線及相關通知 2025-06-01
- 2015年中國農業大學碩士生入學考試復試分數線及相關通知 2025-06-01
- 2014年中國農業大學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基本要求 2025-06-01
- 人文與發展學院區域經濟學專業2018年碩士招生調劑復試成績及擬錄取結果公示 2025-06-01
- 2018年中國農業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學校復試分數線及相關通知 2025-06-01
- 2019年中國農業大學碩士生招生考試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及相關通知 2025-06-01
- 人文與發展學院社會學專業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通知 2025-06-01
- 人文與發展學院行政管理專業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校內調劑通知 2025-06-01
- 人文與發展學院法學(一級學科)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通知 2025-06-01
- 人文與發展學院法律碩士(法學)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通知 2025-06-01
- 中國農業大學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2025-06-01
- 2016年中國農業大學碩士生入學考試復試分數線及相關通知 2025-06-01
調劑信息 更多 
- 中國農業大學植物保護學院2020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調劑通知 2025-06-01
考試安排 更多 
暫無數據
推免政策 更多 
暫無數據
院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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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圓明園西路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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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中國農業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025-06-01
- 2019年中國農業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025-06-01
- 2020年中國農業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025-06-01
- 2021年中國農業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025-06-01
- 2021年中國農業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025-06-01
- 2020年中國農業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025-06-01
- 中國農業大學201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2025-06-01
- 2016年中國農業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2025-06-01
- 2015年中國農業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及專業目錄 2025-06-01
- 2018年中國農業大學非全日制公共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MPA)招生簡章 2025-06-01
- 2018年中國農業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025-06-01
- 2019年中國農業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025-06-01
- 2017年中國農業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含非全日制版) 2025-06-01
院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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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圓明園西路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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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數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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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年份 | 門類 | 專業名稱 | 總分 | 英語 | 政治 | 科目一 | 科目二 | 專項計劃 |
---|---|---|---|---|---|---|---|---|
2017 | 管理學 | 會計碩士 | 184 | 37 | 74 | - | - | 無 |
2016 | 管理學 | 會計碩士 | 165 | 78 | 39 | - | - | 無 |
2015 | 管理學 | 會計碩士 | 150 | - | - | - | - | 無 |
2017 | 管理學 | 會計碩士 | 184 | 37 | 74 | - | - | 無 |
2016 | 管理學 | 會計碩士 | 165 | 78 | 39 | - | - | 無 |
2015 | 管理學 | 會計碩士 | 150 | - | - | - | - | 無 |
2017 | 管理學 | 會計碩士 | 200 | 60 | 110 | - | - | 無 |
2016 | 管理學 | 會計碩士 | 180 | 68 | 34 | - | - | 無 |
2015 | 管理學 | 會計碩士 | 155 | 35 | 70 | - | - | 無 |
2017 | 管理學 | 工商管理碩士 | 160 | 34 | 84 | - | -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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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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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院系 | 專業 | 專業代碼 | 招生人數 | 報考人數 | 錄取人數 | 報錄比 |
---|---|---|---|---|---|---|---|
2019 | 嶺南學院(MBA) | 工商管理碩士 | 125100 | 335 | - | - | 0 |
2019 | 嶺南學院(MBA) | 工商管理碩士 | 125100 | 41 | - | - | 0 |
2019 | 管理學院(MBA) | 會計碩士 | 125300 | 30 | - | - | 0 |
2019 | 管理學院(MBA) | 會計碩士 | 125300 | 40 | - | - | 0 |
2019 | 管理學院(MBA) | 工商管理碩士 | 125100 | 270 | - | - | 0 |
2019 | 管理學院(MBA) | 工商管理碩士 | 125100 | 40 | - | - | 0 |
2019 | 管理學院 | 管理科學與工程 | 120100 | 72 | - | - | 0 |
2019 | 管理學院 | 工商管理 | 120200 | 60 | - | - | 0 |
2019 | 管理學院 | 項目管理 | 85239 | 2 | - | - | 0 |
2019 | 管理學院 | 物流工程 | 85240 | 10 | - | -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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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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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年份 | 院系 | 一級學科 | 專業名稱 | 專業代碼 | 招生類別 | 學費/單位 | 學制 |
---|---|---|---|---|---|---|---|
2019 | 政治學院 | 教育碩士 | 學科教學(思政) | 45102 | 非全日制 | 11萬元/年 | 1年 |
2019 | 管理學院 | 會計碩士 | 會計碩士 | 125300 | 非全日制 | 7.5萬元/年 | 2.5年 |
2019 | 管理學院 | 會計碩士 | 會計碩士 | 125300 | 全日制 | 6.5萬元/年 | 2年 |
2019 | 管理學院 | 工程管理碩士 | 工程管理碩士 | 125600 | 非全日制 | 10萬元/年 | 2.5年 |
2019 | 管理學院 | 工程管理碩士 | 工程管理碩士 | 125600 | 全日制 | 8萬元/年 | 2年 |
2019 | 工商管理學院 | 工程碩士 | 工業工程 | 85236 | 非全日制 | 0.8萬元/年 | 3年 |
2019 | 工商管理學院 | 工程碩士 | 工業工程 | 85236 | 全日制 | 0.6萬元/年 | 2.5年 |
2019 | 工商管理學院 | 工程碩士 | 項目管理 | 85239 | 非全日制 | 0.8萬元/年 | 3年 |
2019 | 工商管理學院 | 工程碩士 | 項目管理 | 85239 | 全日制 | 0.6萬元/年 | 2.5年 |
2019 | 工商管理學院 | 工程碩士 | 物流工程 | 85240 | 非全日制 | 0.8萬元/年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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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管理學》考試大綱 2025-06-01
- 2021考研大綱:中國農業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部分自命題考試大綱 2025-06-01
- 中國農業大學2019年碩士生入學考試部分自命題考試大綱(更新) 2025-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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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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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農業大學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18〕5號)、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9〕2號)文件精神,各招生單位要充分發揮復試在人才選拔中的重要作用,強化復試綜合考查,規范復試工作流程,優化復試管理服務,提高復試選拔質量。為貫徹落實文件要求,確實做好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制定本辦法。
一、組織管理
學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全校復試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審定學校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統籌開展學校復試錄取各項工作。
各二級招生單位(簡稱學院,下同)成立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小組,由院長、主管院長、系主任和導師代表等組成,成員7-11人,設組長1名,名單報研究生院備案;學院應按照本方案并根據學院和學科特點,制定本學院復試工作實施細則,報研究生院備案審核后在本學院網站向社會公布并嚴格執行。
學院以系或學科為單位分別成立復試小組,在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小組指導下確定考生復試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程序,并具體組織實施。復試小組成員不低于5人,應有明確的分工和前期培訓,以便有針對性的分別考核每位考生相關方面的素質。復試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評分記錄和考生作答情況要交研招辦集中統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
紀委監察處、研究生院組織力量成立復試工作督查組,成員由紀委成員、黨風監督員、研究生院工作人員和各院選聘的復試巡查員等聯合組成,加強對復試過程的檢查和督導。
二、復試準備工作
(一)制訂并公布學校復試工作辦法及學院復試工作實施細則
復試工作辦法及學院復試工作實施細則應包括復試程序、方式、復試成績計算方法和使用以及調劑、錄取等環節具體規定。復試工作辦法及學院復試工作實施細則確定后,應至遲在復試前一周在本單位網站公布,學校復試工作辦法還應在教育部指定網站上公布。
(二)遴選培訓工作人員
學院要制訂復試工作人員的遴選、培訓辦法和行為規范。要選派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員參與復試工作;要對所有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要明確招生導師在復試工作中的權利、責任和紀律,規范其工作行為。
(三)復試試題及答案管理
學院要參照初試自命題工作管理規定,制訂復試命題管理辦法。復試試題包括筆試、面試和實踐能力考核試題。提倡學院建立復試試題庫。復試試題及其答案在啟用前均系國家機密材料。學院可以借用研究生院保密室進行復試試題及答案的保密保管。
(四)確定參加復試資格條件與考生名單
學院要在復試前一周公布考生進入復試的資格條件和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并通知考生。復試前嚴格核對考生的報考信息、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等。
(五)明確考生咨詢與申訴渠道
在公示有關信息的同時,應提供考生咨詢及申訴渠道,包括聯系部門、電子信箱、電話號碼和通訊地址等,保證相關渠道暢通,并按照有關規定對相關申訴和舉報及時調查處理。
三、復試錄取辦法
(一)基本原則及要求
1、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2、堅持科學選拔,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堅持擇優錄取,不得按單位、行業、地域、學校層次類別等限定生源范圍,也不得設置其他歧視性條件。
3、同一專業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須執行相同的分數線及錄取標準。
4、同一學科(專業)各復試小組的復試辦法、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原則上應統一。
5、復試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任何人不得改動。
6、實行差額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招生人數少于5人的專業應適當提高差額比例。
7、一志愿生源充裕的情況下,學院可自行制訂不低于學校基本復試分數線且差額復試比例不低于120%的本學院一級學科復試分數線,分數線須在研究生院備案并向考生公布。凡自行確定復試分數線的學院與學科須嚴格按照學院公布的復試分數線組織復試,不得降分復試且不得接收調劑生。未自行制訂復試分數線的學院及學科,應通知所有符合學校復試線的考生參加復試。
8、嚴格過程監管,全程錄音錄像并保存至少一年。
(二)學校基本復試分數線
類型
學科門類
總分
要求
單科要求
政治
外語
業務
課一
業務
課二
學
術
學
位
經濟學[02]
345
50
50
90
90
法學[03]
320
50
50
85
85
文學[05]
350
50
50
90
90
理學[07]
305
45
45
80
80
工學[08]
305
45
45
80
80
工學照顧學科
[0801][0815][0828]
300
45
45
80
80
農學[09]
300
45
45
80
80
管理[12]
345
50
50
90
90
專
業
學
位
金融碩士[0251]
350
50
50
90
90
工程碩士[0852]
290
45
45
80
80
農業碩士[0951]
280
45
45
70
70
獸醫碩士[0952]
320
50
50
85
85
風景園林[0953]
300
45
45
75
75
工商管理[1251]
180
管理類綜合100,外語50
165
管理類綜合95,外語45(適用于提前批面試成績優良者)
公共管理[1252]
165
管理類綜合100,外語45
會計碩士[1253]
225
管理類綜合135,外語65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計劃
在報考學科復試分數線基礎上總分降30分,單科各降10分
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
在報考學科復試分數線基礎上總分降30分,單科各降10分
說明:
1.享受少數民族政策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
*享受少數民族政策:工作單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民族區域自治地方詳見中國農業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重要資料。報名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計劃的考生不再享受該加分政策。
2.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
3.納入“大學生士兵計劃”招錄的考生,根據學校公布的復試要求進入復試,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加分政策。
4.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符合以上條件的考生須在3月10日前向報考院系提出書面申請,復試前出具相關證明材料。
(三)時間及工作安排
寒假前學校制定復試錄取工作方案(草案)發學院供參考;
3月5日左右召開研究生復試工作啟動會,正式公布學校基本復試要求和復試辦法;
3月7日前學院報送復試工作實施細則電子版到ngw@cau.edu.cn,研究生院和紀委紀委辦公室共同審核;
3月8日后學院公布復試工作實施細則,通知復試考生并做好復試準備工作;
3月15日-4月5日學院組織復試及體檢工作,具體時間由各院根據實際情況妥善安排(建議各院提前與校醫院確定體檢人數和時間);
3月20日教育部調劑系統開通,相關學院辦理調劑復試及錄取工作;
4月5日前學院公示擬錄取名單并上報研究生院。
(四)復試方式和內容
為提高復試的有效性,學院可以根據學科(專業)特點決定復試方式和內容。復試方式一般應包括筆試、面試和實踐(實驗)能力考核,面試和實踐(實驗)能力考核時間每生一般不得少于20分鐘。復試小組應詳細做好現場記錄,錄取工作結束后,考生復試材料報研究生院存檔并備查。復試結果應于復試工作結束一天內在本學院主頁進行公示并通知到考生。
復試內容應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專業素質和能力
(1)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
(2)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
(3)外語聽說能力(總成績中滿分為5分);
(4)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2、綜合素質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及會計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總成績中滿分為5分。其余專業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3)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可聯系學校心理素質教育中心,電話51423175);
(4)人文素養;
(5)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五)復試組織及成績使用
1、學術型復試與專業學位復試應分別(分段)組織,分別進行成績排序。
2、同一學科(專業)一志愿復試與調劑復試應分段組織,一志愿復試結束后確定擬錄取名單并統計缺額信息,依據缺額數的120%組織調劑考生參加調劑復試。
3、復試成績為復試各項目考核成績之和。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復試各項目成績的權重由各學院確定并公布。
4、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各按50%的權重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
5、對同等學力考生還應加試(筆試)兩門不同于初試科目的本專業本科主干課程,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六)復試的監督和復議
1、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對本學院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負責。
2、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及研究生院對復試工作進行監督和巡視。
3、實行信息公布制度。復試基本分數線、復試工作辦法、復試結果等信息應及時公布。
4、實行復議制度。要保證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及時受理投訴和申訴。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小組或復試小組進行復議。學院應主動公開學院投訴舉報電話,公開研究生院招生投訴舉報電話62732880,校紀檢監察舉報電話62736994,北京教育考試院監督電話82837456。
四、調劑工作辦法
根據《教育部辦公室關于做好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的通知》(教學廳函〔2018〕14號)和教育部關于印發《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18〕5號)要求,為進一步提升調劑工作服務質量,提高調劑工作規范有序,制定本辦法。
(一)調劑基本原則和要求
1、調劑工作由研招辦歸口管理并統一辦理相關手續。
2、擬調劑學院在制定學院復試工作實施細則時應將調劑復試辦法列入,詳細說明接收考生調劑的時間、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調劑復試辦法、聯系咨詢電話等信息。
3、學院根據生源情況及實際復試錄取情況,及時準確向研招辦報告接收調劑的專業、缺額信息及調劑要求,研招辦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發布信息并擇優做好復試通知的發送工作。
4、除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少數專業從校內相近專業調劑后仍不足,可申請調劑校外生源外,其它專業不得從校外調劑生源。
5、所有校內外調劑均需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各加分項目考生、享受少數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二)考生調劑基本條件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和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的我校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和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當相同。設置統考數學的專業除遵循上述原則外,考生應有統考數學成績,且按數學一、二、三順調。
5、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未報考的不得調劑入該計劃錄取。
6、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我校調入專業所在學科門類(專業學位類別)的成績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合我校確定的接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調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三)調劑系統的使用
調劑系統每次開放持續時間不低于12個小時。12小時后,研招辦對申請同一學院同一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的調劑考生,按學院提出的調劑要求,依據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一般為24小時,最長不超過36小時。鎖定時間到達后,考生可繼續填報其他志愿。
(四)其他
1、一志愿考生與調劑考生不可混編參加復試,應分段組織,一志愿復試工作結束后,依據缺額情況組織調劑復試。
2、調劑考生需參加擬調入專業的復試,不可用一志愿復試成績簡單代入進行排序。
3、學院調劑政策及實施程序應廣泛告知考生,并嚴格執行。
4、接收非全日制專業學位調劑生,須與考生簽訂知情同意書。
5、未被我校錄取但符合教育部調劑要求的考生,可在教育部復試分數線下達后向校外調劑。外調考生,不再寄送試卷,也不再開具相關證明材料。
五、資格審查
(一)報考資格審查
我校實行復試階段考生報考資格審查。各學院應對擬準予復試的考生報名資格進行嚴格現場審查,主要對準考證、身份證和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應屆本科畢業生交驗學生證,畢業證書入學時交驗)進行核查,確認報考信息完整、真實有效,凡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不得安排復試。對有疑問的考生可申請試卷筆跡核對。
同等學力考生還應增加以下審核內容:補修至少六門本科課程的成績單(由高校教務部門出具,本科結業生可免除)、公開發表的與報考專業相關的第一作者研究論文原件等相關材料。以上材料現場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備查。
對于任何階段被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考試違紀、作弊等情況或隱瞞重要信息或通過弄虛作假取得初試、復試及錄取資格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已經錄取的,取消錄取資格。
(二)體檢
參加本次復試的考生(含MBA提前面試考生)安排在復試階段進行體檢,推薦免試生入學后體檢。體檢收費及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建議學院確定復試時間時提前與校醫院聯系。建議學院對考生進行心理健康方面的測試。
六、錄取
各學院嚴格按照學校下達的招生計劃,對參加復試的考生分專業分類型進行總成績排序,擇優錄取。
(一)錄取類別
1.非定向就業生。非在職生均錄取為非定向就業生,享受國家獎學金及公費醫療,畢業后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就業。
2.定向就業生。在職生均錄取為定向就業生,在讀期間的生活費、醫療費及其它福利費由原工作單位支付。正式錄取前申請人本人、委托單位須與我校簽訂《定向就業培養協議書》,畢業后按協議回原工作單位工作。
3.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均錄取為定向就業生。非在職定向生享受國家獎學金及公費醫療。
(二)信息公開
學院錄取工作結束后應盡快在學院主頁公示擬錄取名單。名單應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并應對專項計劃、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的擬錄取考生進行說明。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未經學院公示及研招辦備案登記的考生不得錄取。
(三)保留入學資格
確定錄取的新生可申請保留入學資格1或2年后再入學學習,保留入學資格的申請必須在學院擬錄取名單形成時提出,過后不再補辦理。此前保留入學資格擬于2019年返校就讀的研究生需向招生學院(單位)提交返校申請,在校期間的管理同2019年錄取的新生。
(四)材料上報
各學院應于4月5日17:30前將由學院主管院長簽字、加蓋學院公章的《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成績一覽表》、《2019年碩士生招生考試擬錄取名單》及《2019年碩士生招生考試學院調劑申請表》報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同時報送電子版到chuyu@cau.edu.cn。知情同意書各院妥善保存。
編好學號的擬錄取庫將在六月份返回各招生學院(單位),屆時各院在錄取考生的復試表右上角填寫學號,依據學號排序并與及其他復試材料一起報送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存檔。
七、其他
(一)招生名額
招生導師必須通過2019年碩士生招生資格審查(含增補),全日制招生嚴格執行中農大研生字〔2012〕5號關于導師招生人數的相關規定“原則上通過碩士研究生招生資格審核的導師可招收1-2名碩士生,通過博士研究生招生資格審核的導師招收博士生和碩士生的總數不超過4人,其中博士研究生不超過2名。近三年在國際頂尖級刊物上以通訊作者或第一作者發表過研究論文,或者以第一完成人獲得過國家級科技獎勵,或者院士可適當放寬以上限制。非全日制碩士生招生每位導師限額為2名。
(二)復試費
根據《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關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試收費標準的函》(京發改[2012]1358號),學院收取每生100元復試費,由學院收取的復試費應按照學校財務規定上交及用于復試支出,支出項目必須符合學校財務管理規定。
本辦法解釋權在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一、組織管理
學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全校復試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審定學校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統籌開展學校復試錄取各項工作。
各二級招生單位(簡稱學院,下同)成立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小組,由院長、主管院長、系主任和導師代表等組成,成員7-11人,設組長1名,名單報研究生院備案;學院應按照本方案并根據學院和學科特點,制定本學院復試工作實施細則,報研究生院備案審核后在本學院網站向社會公布并嚴格執行。
學院以系或學科為單位分別成立復試小組,在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小組指導下確定考生復試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程序,并具體組織實施。復試小組成員不低于5人,應有明確的分工和前期培訓,以便有針對性的分別考核每位考生相關方面的素質。復試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評分記錄和考生作答情況要交研招辦集中統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
紀委監察處、研究生院組織力量成立復試工作督查組,成員由紀委成員、黨風監督員、研究生院工作人員和各院選聘的復試巡查員等聯合組成,加強對復試過程的檢查和督導。
二、復試準備工作
(一)制訂并公布學校復試工作辦法及學院復試工作實施細則
復試工作辦法及學院復試工作實施細則應包括復試程序、方式、復試成績計算方法和使用以及調劑、錄取等環節具體規定。復試工作辦法及學院復試工作實施細則確定后,應至遲在復試前一周在本單位網站公布,學校復試工作辦法還應在教育部指定網站上公布。
(二)遴選培訓工作人員
學院要制訂復試工作人員的遴選、培訓辦法和行為規范。要選派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員參與復試工作;要對所有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要明確招生導師在復試工作中的權利、責任和紀律,規范其工作行為。
(三)復試試題及答案管理
學院要參照初試自命題工作管理規定,制訂復試命題管理辦法。復試試題包括筆試、面試和實踐能力考核試題。提倡學院建立復試試題庫。復試試題及其答案在啟用前均系國家機密材料。學院可以借用研究生院保密室進行復試試題及答案的保密保管。
(四)確定參加復試資格條件與考生名單
學院要在復試前一周公布考生進入復試的資格條件和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并通知考生。復試前嚴格核對考生的報考信息、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等。
(五)明確考生咨詢與申訴渠道
在公示有關信息的同時,應提供考生咨詢及申訴渠道,包括聯系部門、電子信箱、電話號碼和通訊地址等,保證相關渠道暢通,并按照有關規定對相關申訴和舉報及時調查處理。
三、復試錄取辦法
(一)基本原則及要求
1、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2、堅持科學選拔,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堅持擇優錄取,不得按單位、行業、地域、學校層次類別等限定生源范圍,也不得設置其他歧視性條件。
3、同一專業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須執行相同的分數線及錄取標準。
4、同一學科(專業)各復試小組的復試辦法、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原則上應統一。
5、復試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任何人不得改動。
6、實行差額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招生人數少于5人的專業應適當提高差額比例。
7、一志愿生源充裕的情況下,學院可自行制訂不低于學校基本復試分數線且差額復試比例不低于120%的本學院一級學科復試分數線,分數線須在研究生院備案并向考生公布。凡自行確定復試分數線的學院與學科須嚴格按照學院公布的復試分數線組織復試,不得降分復試且不得接收調劑生。未自行制訂復試分數線的學院及學科,應通知所有符合學校復試線的考生參加復試。
8、嚴格過程監管,全程錄音錄像并保存至少一年。
(二)學校基本復試分數線
類型
學科門類
總分
要求
單科要求
政治
外語
業務
課一
業務
課二
學
術
學
位
經濟學[02]
345
50
50
90
90
法學[03]
320
50
50
85
85
文學[05]
350
50
50
90
90
理學[07]
305
45
45
80
80
工學[08]
305
45
45
80
80
工學照顧學科
[0801][0815][0828]
300
45
45
80
80
農學[09]
300
45
45
80
80
管理[12]
345
50
50
90
90
專
業
學
位
金融碩士[0251]
350
50
50
90
90
工程碩士[0852]
290
45
45
80
80
農業碩士[0951]
280
45
45
70
70
獸醫碩士[0952]
320
50
50
85
85
風景園林[0953]
300
45
45
75
75
工商管理[1251]
180
管理類綜合100,外語50
165
管理類綜合95,外語45(適用于提前批面試成績優良者)
公共管理[1252]
165
管理類綜合100,外語45
會計碩士[1253]
225
管理類綜合135,外語65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計劃
在報考學科復試分數線基礎上總分降30分,單科各降10分
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
在報考學科復試分數線基礎上總分降30分,單科各降10分
說明:
1.享受少數民族政策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
*享受少數民族政策:工作單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民族區域自治地方詳見中國農業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重要資料。報名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計劃的考生不再享受該加分政策。
2.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
3.納入“大學生士兵計劃”招錄的考生,根據學校公布的復試要求進入復試,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加分政策。
4.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符合以上條件的考生須在3月10日前向報考院系提出書面申請,復試前出具相關證明材料。
(三)時間及工作安排
寒假前學校制定復試錄取工作方案(草案)發學院供參考;
3月5日左右召開研究生復試工作啟動會,正式公布學校基本復試要求和復試辦法;
3月7日前學院報送復試工作實施細則電子版到ngw@cau.edu.cn,研究生院和紀委紀委辦公室共同審核;
3月8日后學院公布復試工作實施細則,通知復試考生并做好復試準備工作;
3月15日-4月5日學院組織復試及體檢工作,具體時間由各院根據實際情況妥善安排(建議各院提前與校醫院確定體檢人數和時間);
3月20日教育部調劑系統開通,相關學院辦理調劑復試及錄取工作;
4月5日前學院公示擬錄取名單并上報研究生院。
(四)復試方式和內容
為提高復試的有效性,學院可以根據學科(專業)特點決定復試方式和內容。復試方式一般應包括筆試、面試和實踐(實驗)能力考核,面試和實踐(實驗)能力考核時間每生一般不得少于20分鐘。復試小組應詳細做好現場記錄,錄取工作結束后,考生復試材料報研究生院存檔并備查。復試結果應于復試工作結束一天內在本學院主頁進行公示并通知到考生。
復試內容應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專業素質和能力
(1)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
(2)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
(3)外語聽說能力(總成績中滿分為5分);
(4)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2、綜合素質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及會計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總成績中滿分為5分。其余專業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3)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可聯系學校心理素質教育中心,電話51423175);
(4)人文素養;
(5)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五)復試組織及成績使用
1、學術型復試與專業學位復試應分別(分段)組織,分別進行成績排序。
2、同一學科(專業)一志愿復試與調劑復試應分段組織,一志愿復試結束后確定擬錄取名單并統計缺額信息,依據缺額數的120%組織調劑考生參加調劑復試。
3、復試成績為復試各項目考核成績之和。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復試各項目成績的權重由各學院確定并公布。
4、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各按50%的權重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
5、對同等學力考生還應加試(筆試)兩門不同于初試科目的本專業本科主干課程,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六)復試的監督和復議
1、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對本學院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負責。
2、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及研究生院對復試工作進行監督和巡視。
3、實行信息公布制度。復試基本分數線、復試工作辦法、復試結果等信息應及時公布。
4、實行復議制度。要保證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及時受理投訴和申訴。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小組或復試小組進行復議。學院應主動公開學院投訴舉報電話,公開研究生院招生投訴舉報電話62732880,校紀檢監察舉報電話62736994,北京教育考試院監督電話82837456。
四、調劑工作辦法
根據《教育部辦公室關于做好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的通知》(教學廳函〔2018〕14號)和教育部關于印發《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18〕5號)要求,為進一步提升調劑工作服務質量,提高調劑工作規范有序,制定本辦法。
(一)調劑基本原則和要求
1、調劑工作由研招辦歸口管理并統一辦理相關手續。
2、擬調劑學院在制定學院復試工作實施細則時應將調劑復試辦法列入,詳細說明接收考生調劑的時間、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調劑復試辦法、聯系咨詢電話等信息。
3、學院根據生源情況及實際復試錄取情況,及時準確向研招辦報告接收調劑的專業、缺額信息及調劑要求,研招辦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發布信息并擇優做好復試通知的發送工作。
4、除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少數專業從校內相近專業調劑后仍不足,可申請調劑校外生源外,其它專業不得從校外調劑生源。
5、所有校內外調劑均需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各加分項目考生、享受少數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二)考生調劑基本條件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和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的我校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和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當相同。設置統考數學的專業除遵循上述原則外,考生應有統考數學成績,且按數學一、二、三順調。
5、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未報考的不得調劑入該計劃錄取。
6、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我校調入專業所在學科門類(專業學位類別)的成績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合我校確定的接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調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三)調劑系統的使用
調劑系統每次開放持續時間不低于12個小時。12小時后,研招辦對申請同一學院同一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的調劑考生,按學院提出的調劑要求,依據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一般為24小時,最長不超過36小時。鎖定時間到達后,考生可繼續填報其他志愿。
(四)其他
1、一志愿考生與調劑考生不可混編參加復試,應分段組織,一志愿復試工作結束后,依據缺額情況組織調劑復試。
2、調劑考生需參加擬調入專業的復試,不可用一志愿復試成績簡單代入進行排序。
3、學院調劑政策及實施程序應廣泛告知考生,并嚴格執行。
4、接收非全日制專業學位調劑生,須與考生簽訂知情同意書。
5、未被我校錄取但符合教育部調劑要求的考生,可在教育部復試分數線下達后向校外調劑。外調考生,不再寄送試卷,也不再開具相關證明材料。
五、資格審查
(一)報考資格審查
我校實行復試階段考生報考資格審查。各學院應對擬準予復試的考生報名資格進行嚴格現場審查,主要對準考證、身份證和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應屆本科畢業生交驗學生證,畢業證書入學時交驗)進行核查,確認報考信息完整、真實有效,凡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不得安排復試。對有疑問的考生可申請試卷筆跡核對。
同等學力考生還應增加以下審核內容:補修至少六門本科課程的成績單(由高校教務部門出具,本科結業生可免除)、公開發表的與報考專業相關的第一作者研究論文原件等相關材料。以上材料現場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備查。
對于任何階段被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考試違紀、作弊等情況或隱瞞重要信息或通過弄虛作假取得初試、復試及錄取資格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已經錄取的,取消錄取資格。
(二)體檢
參加本次復試的考生(含MBA提前面試考生)安排在復試階段進行體檢,推薦免試生入學后體檢。體檢收費及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建議學院確定復試時間時提前與校醫院聯系。建議學院對考生進行心理健康方面的測試。
六、錄取
各學院嚴格按照學校下達的招生計劃,對參加復試的考生分專業分類型進行總成績排序,擇優錄取。
(一)錄取類別
1.非定向就業生。非在職生均錄取為非定向就業生,享受國家獎學金及公費醫療,畢業后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就業。
2.定向就業生。在職生均錄取為定向就業生,在讀期間的生活費、醫療費及其它福利費由原工作單位支付。正式錄取前申請人本人、委托單位須與我校簽訂《定向就業培養協議書》,畢業后按協議回原工作單位工作。
3.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均錄取為定向就業生。非在職定向生享受國家獎學金及公費醫療。
(二)信息公開
學院錄取工作結束后應盡快在學院主頁公示擬錄取名單。名單應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并應對專項計劃、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的擬錄取考生進行說明。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未經學院公示及研招辦備案登記的考生不得錄取。
(三)保留入學資格
確定錄取的新生可申請保留入學資格1或2年后再入學學習,保留入學資格的申請必須在學院擬錄取名單形成時提出,過后不再補辦理。此前保留入學資格擬于2019年返校就讀的研究生需向招生學院(單位)提交返校申請,在校期間的管理同2019年錄取的新生。
(四)材料上報
各學院應于4月5日17:30前將由學院主管院長簽字、加蓋學院公章的《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成績一覽表》、《2019年碩士生招生考試擬錄取名單》及《2019年碩士生招生考試學院調劑申請表》報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同時報送電子版到chuyu@cau.edu.cn。知情同意書各院妥善保存。
編好學號的擬錄取庫將在六月份返回各招生學院(單位),屆時各院在錄取考生的復試表右上角填寫學號,依據學號排序并與及其他復試材料一起報送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存檔。
七、其他
(一)招生名額
招生導師必須通過2019年碩士生招生資格審查(含增補),全日制招生嚴格執行中農大研生字〔2012〕5號關于導師招生人數的相關規定“原則上通過碩士研究生招生資格審核的導師可招收1-2名碩士生,通過博士研究生招生資格審核的導師招收博士生和碩士生的總數不超過4人,其中博士研究生不超過2名。近三年在國際頂尖級刊物上以通訊作者或第一作者發表過研究論文,或者以第一完成人獲得過國家級科技獎勵,或者院士可適當放寬以上限制。非全日制碩士生招生每位導師限額為2名。
(二)復試費
根據《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關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試收費標準的函》(京發改[2012]1358號),學院收取每生100元復試費,由學院收取的復試費應按照學校財務規定上交及用于復試支出,支出項目必須符合學校財務管理規定。
本辦法解釋權在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院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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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圓明園西路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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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農業大學植物保護學院2020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調劑通知 2025-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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