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開展銀行業專業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依據是什么?
  答:2013年12月23日,人社部和銀監會聯合下發的《銀行業專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第十五條明確規定:“取得銀行業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應當自覺接受繼續教育,更新專業知識,不斷提高職業素質和本專業工作能力”。
  2015年8月13日,人社部公布了《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其中,第四條明確規定“專業技術人員應當適應崗位需要和職業發展的要求,積極參加繼續教育,完善知識結構、增強創新能力、提高專業水平。”
  因此,開展銀行業專業人員繼續教育工作,既是落實國家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和銀行業監管部門文件精神的要求,又是銀行業專業人員知識更新的有效途徑,也是證書登記制度的重要依據。
 
  2、哪些人需要參加銀行業專業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
  答:銀行業專業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主要針對持有中國銀行業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證書及原中國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證書的持證人員。根據《中國銀行業專業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管理暫行辦法(實行)》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中國銀行業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證書及原中國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證書的持證人員(以下并稱持證人員)。
 
  3、銀行業專業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是強制性的嗎?不參加繼續教育將會如何處理?
  答:根據《中國銀行業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證書管理暫行辦法(試行)》規定,在繼續教育周期內,未達到最低學時要求、未申請周期延長或申請未獲批準的,其證書登記狀態將顯示為“未登記”,如需恢復正常狀態,須補齊所有登記程序。
 
  4、學員取得證書后何時參加繼續教育?
  答:從資格證書頒發日起,每2個自然年為1個繼續教育周期;持證人員持有多個證書的,以取得第一個證書的時間計算繼續教育周期。
 
  5、怎樣才算完成一個周期的繼續教育?
  答:繼續教育周期為2年,每個周期內至少完成30個學時的繼續教育課程。
 
  6、我持有多個專業證書,是完成一個周期的繼續教育就可以完成全部證書的登記嗎?
  答:持有多個證書的,以取得第一個證書的時間計算繼續教育周期,且只需要參加一次繼續教育。
 
  7、證書持證人員是否需要學習特定的繼續教育課程?
  答:持證學員可在繼續教育網絡學習平臺上按照個人需求自由選擇繼續教育課程,持有不同證書的學員享有同樣的課程資源。
 
  8、哪些培訓能計入繼續教育學時?
  答:除在繼續教育網絡學習平臺上獲得的學時外,持證人員參加考試辦公室認可的培訓,并于培訓后在繼續教育網絡學習系統自行申報后,該培訓可以計入總學時。
 
  9、哪些培訓課程是受認可的可以抵扣學時的課程?
  答:考試辦公室認可的能用于抵扣學時的課程包括:
  一、中國銀行業協會銀行業專業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網絡培訓系統的網絡培訓;
  二、會員單位(含省、計劃單列市銀行業協會)開展的網絡培訓及面授培訓;
  三、東方銀行業高級管理人員研修院組織的面授培訓;
  四、考試辦公室認可的其他培訓機構組織的培訓。
 
  10、哪些是考試辦公室認可的其他培訓機構組織的培訓?
  一、由研修院組織的遠程網絡培訓和面授培訓;
  二、由會員單位(含省、計劃單列市的銀行業協會)組織實施的培訓;
  三、由省、計劃單列市銀行業監管部門組織的法律法規等業務知識培訓。
 
  11、持證人員在2年的繼續教育周期內,是不是可以集中安排一段時間,比如一年內,完成所有的學時要求?
  答:根據《中國銀行業專業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管理暫行辦法(試行)》規定,持證人員在每個周期內參加繼續教育網絡培訓系統的網絡培訓每年不能少于10學時。
 
  12、學員是否需要對在繼續教育網絡學習平臺上獲得的學時進行申報?
  答:學員除了申報參加考試辦公室認可的培訓外,在繼續教育平臺上獲得的學時將自動計入總學時。
 
  13、2016年之前獲得中國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證書的人員,一直沒有參加過繼續教育,從什么時候開始參加繼續教育?
  答:從繼續教育正式推出之日起開始。
 
  14、持證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學習之后出現工作單位變動,在原單位獲得的學時是否繼續有效?在繼續教育學習平臺上的信息是否需要做出變更?
  答:在學習平臺上的學時是繼續有效的,如果單位變更學員可在繼續教育學習系統上自行修改注冊信息。
 
  15、持證人員參加銀行業專業人員繼續教育的收費標準?
  答:根據《銀行業專業人員繼續教育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七條中國銀行業協會組織的繼續教育工作不以盈利為目的,為保障繼續教育網絡培訓系統培訓內容的專業、及時、實用性并維護系統的正常運行,持證人員參加該系統提供的網絡培訓,應繳納一定的學習費用,標準暫定為每學時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