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繼續教育的費用
 
  第二十條中國銀行業專業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工作不以盈利為目的,為保障繼續教育網絡學習系統培訓內容的專業、及時、實用性并維護系統的正常運行,持證人員參加該系統提供的網絡培訓,應繳納學習費用。
 
  第二十一條為保障繼續教育工作的可持續發展,持證人員參加繼續教育網絡培訓的費用標準根據課程開發、系統運維等各方面成本的變化情況不定期進行調整。
 
  第二十二條其他考試辦公室認可的培訓的收費標準由培訓實施機構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