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各銀監局,中國銀行業協會: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印發銀行業專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銀行業專業人員初級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101號)有關規定,經研究,現就2015年度銀行業專業人員初級職業資格考試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5年度銀行業專業人員初級職業資格考試上半年考試日期為5月30日、31日,下半年考試日期為10月31日、11月1日。中國銀行業協會具體負責考試考務工作。
 
  二、銀行業專業人員初級職業資格考試考點原則上設在地級以上城市的大中專院校或高考定點學校。如確需在其他城市設置考點,須中國銀行業協會批準。
 
  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銀行監督部門要切實加強對銀行業專業人員初級職業資格考試的指導、監督和檢查。
 
  四、中國銀行業協會和各級考試實施機構要嚴格執行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各項規章制度,切實做好考試各項準備工作,確保考試安全有序進行。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中國銀監會辦公廳
  201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