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點3.7債券投資業務(P90-94)★
  ①目標:主要是平衡流動性和盈利性,并降低資產組合的風險、提高資本充足率。
  ②對象:包括國債、地方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央行票據、資產支持證券、企業債券和公司債券等。
  (1)國債:以國家信用為后盾,通常被認為是沒有信用風險。二級市場非常發達,交易方便,其利息收入不用繳納所得稅。。包括記賬式國債【商行證券投資的主要對象】和儲蓄國債兩種,記賬式國債有交易所、銀行間債券交易市場和商業銀行柜臺上場三個發行及流通渠道。
  (2)地方政府債券:也稱市政債券,一般用于交通、通訊、住宅、教育、醫院和污水處理系統等地方性公共設施的建設。
  (3)金融債券:金融機構法人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的。
  (4)中央銀行票據:央行發行票據是通過公開市場操作調節金融體系的流動性,是一種重要的貨幣政策手段。具有無風險、流動性高等特點,是商行債券投資的重要對象。(期限為3、6、12個月)
  (5)資產支持證券:是資產證券化產生的資產。
  (6)企業債券和公司債券
  企業債券由發改委監督管理的債券,在實踐中,其發債主體為中央政府部門所屬機構、國有獨資企業或國有控股企業,它在很大程度上體現了政府信用。
  公司債券管理機構為證監會,發債主體為公司法人,公司債券在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統一登記托管,可申請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其信用風險一般高于企業債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