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熟知業務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加強學習,不斷提高業務知識水平,熟知向客戶推薦的金融產品的特性、收益、風險、法律關系、業務處理流程及風險控制框架。
銀行業從業人員以下三個方面的知識不可或缺:一是對宏觀經濟和金融狀況有較為全面的認識和了解,并對銀行在現代經濟中所起的作用有所了解;二是熟知與自身崗位相關的銀行業務及與管理相關的法規,并對金融監管體制和所從事業務涉及的監管規定有較為深入的了解;三是具備勝任本職工作的相關專業知識和技能。
二、監管規避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在業務活動中,應當樹立依法合規意識,不得向客戶明示或暗示規避金融、外匯監管規定。
實踐中,以下存在明顯不妥的行為,有可能會對從業人員及其所在機構產生不利影響:①以明示或暗示方法向客戶提供規避法律、法規的建議;②明知所經辦的業務是為了逃避監管規定或規避法律、法規禁止性規定,但仍不按照內部流程進行必要的報告,默許甚至提供協助;③出于私情,向親朋好友提供規避監管規定的意見和建議,并利用其所在機構的資源,為這些行為提供方便。
三、崗位職責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遵守業務操作指引,遵循銀行崗位職責劃分和風險隔離的操作規程,確??蛻艚灰装踩孩俨淮蚵犈c自身工作無關的信息;②除非經內部職責調整或經適當批準,不代其他崗位人員履行職責或將本人工作委托他人代為履行;③不得違反內部交易流程及崗位職責管理規定將自己保管的印章、重要憑證、交易密碼和鑰匙等與自身職責有關的物品或信息交與或告知其他人員。
四、信息保密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妥善保存客戶資料及其交易信息檔案。在受雇期間及離職后,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所在機構關于客戶隱私保護的規定,不得透露任何客戶資料和交易信息。
國際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于l980年制定了個人隱私保護的八項基本原則:信息收集限制原則、信息質量原則、表明目的原則、使用限制原則、安全保護原則、公開性原則、個人參與原則以及負責任原則。
五、利益沖突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堅持誠實守信、公平合理、客戶利益至上原則,正確處理業務開拓與客戶利益保護之間的關系,并按照以下原則處理潛在利益沖突:①在存在潛在利益沖突的情形下,應向所在機構管理層主動說明利益沖突情況以及處理利益沖突的建議;②銀行業從業人員本人及親屬購買其所在機構銷售或代理的金融產品或接受其所在機構提供的服務時,應當明確區分所在機構利益與個人利益,不得利用本職工作便利以明顯優于或低于普通金融消費者的條件或價格與其所在機構進行交易。
六、內幕交易
銀行業從業人員在業務活動中應遵守有關禁止內幕交易的規定,不得將內幕信息以明示或暗示形式告知法律和所在機構允許范圍以外人員,不得利用內幕信息獲取個人利益,也不得基于內幕信息為他人提供理財或投資方面的建議。
七、了解客戶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履行對客戶盡職調查的義務,了解客戶賬戶開立、資金調撥的用途及賬戶是否會被第三方控制使用等情況。同時,應當根據風險控制要求,了解客戶的財務狀況、業務狀況、業務單據及客戶的風險承受能力。
八、反洗錢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遵守反洗錢有關規定,熟知銀行承擔的反洗錢義務,在嚴守客戶隱私的同時,及時按照所在機構的要求,報告大額和可疑交易。
九、禮貌服務
銀行業從業人員在接洽業務過程中應衣著得體、態度穩重、禮貌周到。對客戶提出的合理要求盡量滿足,對暫時無法滿足或明顯不合理的要求,應耐心說明情況,取得理解和諒解。
十、公平對待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公平對待所有客戶,不得因客戶的國籍、膚色、民族、性別、年齡、宗教信仰、殘障及業務的繁簡程度和金額大小等方面的差異而歧視客戶。對殘障者或語言存在障礙的客戶應盡可能為其提供便利。但根據所在機構與客戶間的契約而產生的服務方式、費率等方面的差異,不應視為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