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日,甲創業投資企業采取股權投資方式向未上市的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乙公司(該公司屬于中小企業)投資200萬元,股權持有至2015年6月1日,甲創業投資企業2015年度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對乙公司的投資額可以抵扣的數額為()萬元。
A.0
B.140
C.60
D.70
【參考答案】B
【參考解析】創業投資企業采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2年的當年抵扣該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對乙公司的投資額可以抵扣的數額=200×70%=14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