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級會計考試報名時間已經結束,參加中級會計考試的小伙伴們要加油啦,備考時間還有五個月,今天學姐給大家整理的知識點是股東發行。

《優先股試點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1.優先股股東的權利
(1)優先股股東的主要權利是優先于普通股股東分配公司利潤和剩余財產。
(2)相同條款的優先股應當具有同等權利。同次發行的相同條款優先股,每股發行的條件、價格和票面股息率應當相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認購的股份,每股應當支付相同價額。
2.發行主體
(1)上市公司可以采取公開或非公開方式發行優先股;
(2)非上市公眾公司可以非公開發行優先股。
3.發行限制
(1)試點期間不允許發行在股息分配和剩余財產分配上具有不同優先順序的優先股,但允許發行在其他條款上具有不同設置的優先股。同一公司既發行強制分紅優先股,又發行不含強制分紅條款優先股的,屬于分紅條款的不同設置,不屬于發行在股息分配上具有不同優先順序的優先股。
(2)公司已發行的優先股不得超過公司普通股股份總數的50%,且籌資金額不得超過發行前凈資產的50%,已回購、轉換的優先股不納入計算
4.特定事項表決權
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的,公司召開股東大會會議應通知優先股股東,優先股股東有權出席股東大會會議,就以下事項與普通股股東分類表決,其所持每一優先股有一表決權:
上述特殊事項的決議,除須經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含表決權恢復的優先股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之外,還須經出席會議的優先股股東(不含表決權恢復的優先股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5.表決權的恢復
(1)表決權恢復情形
公司累計3個會計年度或連續2個會計年度未按約定支付優先股股息的,股東大會批準當年不按約定分配利潤的方案次日起,優先股股東有權出席股東大會與普通股股東共同表決,每股優先股股份享有公司章程規定的一定比例表決權。
(2)表決權恢復截止時間
對于股息可累積到下一會計年度的優先股,表決權恢復直至公司全額支付所欠股息。對于股息不可累積的優先股,表決權恢復直至公司全額支付當年股息。公司章程可規定優先股表決權恢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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