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品是指勞動資料中單位價值在10元以上、2000元以下,或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內,不能作為固定資產的勞動資料。由于它價值低,使用期限短,所以采用簡便的方法,將其價值攤入產品成本。低值易耗品屬于“周轉材料”“總賬科目”下的“低值易耗品”明細科目。
一、低值易耗品推銷方法
1、一次攤銷法,在低值易耗品領用時將其價值一次轉作生產費用或有關支出并計入當期損益,作為當期收入的抵減數。適用于單位價值較低,使用期限較短,易碎且一次性領用量較少的低值易耗品。
2、分期攤銷法,將低值易耗品的價值計入待攤費用,然后根據使用期限分期攤銷并計入當期成本費用等科目。適用于易耗品單位價值相對較高,但使用期限相對較短的情況。
3、五五攤銷法,先按低值易耗品的50%攤銷,剩余的50%在其報廢時攤銷。適用于每期領用和報廢數額比較均衡的低值易耗品,以及價值低壽命短的低值易耗品。
購入時:
統一先在低值易耗品進行歸集,會計分錄如下:
借:低值易耗品
貸:銀行存款
領用時:
根據不同的用途,進行合理的分類
生產或項目領用使用,則
借:生產成本-
貸:低值易耗品
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各公司可以根據不同情況進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下面是進行管理中的一些注意事項,可以在具體的管理過程中靈活選用。
1、低值易耗品領用應有領用單
2、低值易耗品應分類別進行管理,則管理時應根據類別不同,建立合適的分類編碼體系
3、低值易耗品的領用,根據核算的具體要求,可分部門或分項目、分產品進行核算,在領用時要明確領用的具體用途
4、低值易耗品較多的單位,可以借助小型進銷存軟件或建立數據庫,進行輔助管理,從而降低日常的統計工作量
5、低值易耗品的保管和記賬應分開,保管人員和財務人員應根據公司的具體情況,不定期進行盤點對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