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增值稅應稅項目指的是什么?非增值稅應稅項目要按照情況而定,分為營改增之前和營改增之后。營改增之前的非增值稅應稅項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稅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和不動產在建工程。 營改增后,以上均為增值稅應稅項目。更多關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的信息請看以下文章!
一、非增值稅應稅項目指的是什么?
營改增非增值稅應稅項目之前,它是指提供非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和不動產在建工程。 營改增后,以上數據均為增值稅應稅服務項目。
自2016年5月1日啟動營改增之后,一個全面的“營改增”征收營業稅暫停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已經不存在,但也有簡單的方法來征收項目,集體福利(個人消費)和非正常損失,購買的商品,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二、營改增”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內容
從2016年5月1日起,全面“營改增”后,營業稅暫停征,不再存在非增值稅應稅項目,但存在簡易辦法征收項目、集體福利(個人消費)以及非正常損失等,購進貨物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營業稅改增值稅,簡稱營改增,是指以前繳納營業稅的應稅項目改成繳納增值稅。營改增的最大特點是減少重復征稅,可以促使社會形成更好的良性循環,有利于企業降低稅負。
三、增值稅的定義和用處
增值稅只對產品或者服務的增值部分納稅,減少了重復納稅的環節,是黨中央、國務院,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新形勢,從深化改革的總體部署出發做出的重要決策。目的是加快財稅體制改革、進一步減輕企業賦稅,調動各方積極性,促進服務業尤其是科技等高端服務業的發展,促進產業和消費升級、培育新動能、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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