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實務計算分析題
  2. 甲公司2014 年年初遞延所得稅負債的余額為零,遞延所得稅資產的余額為30 萬元(系2013年年末應收賬款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產生)。甲公司2014 年度有關交易和事項的會計處理中,與稅法規定存在差異的有:
  資料一:2014 年1 月1 日,購入一項非專利技術并立即用于生產A 產品,成本為200萬元,因無法合理預計其帶來經濟利益的期限,作為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核算。2014年12 月31 日,對該項無形資產按照10 年的期限攤銷,有關攤銷額允許稅前扣除。
  資料二:2014 年1 月1 日,按面值購入當日發行的三年期國債1 000 萬元,作為持有至到期投資核算。該債券票面利率為5%,每年年末付息一次,到期償還面值。2014 年12月31 日,甲公司確認了50 萬元的利息收入。根據稅法規定,國債利息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
  資料三:2014 年12 月31 日,應收賬款賬面余額為10 000 萬元,減值測試前壞賬準備的余額為200 萬元,減值測試后補提壞賬準備100 萬元。根據稅法規定,提取的壞賬準備不允許稅前扣除。
  資料四:2014 年度,甲公司實現的利潤總額為10 070 萬元,適用的所得稅稅率光15%;預計從 2015 年開始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 25% ,且未來期間保持不變。假定未來期間能夠產生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用以抵扣暫時性差異,不考慮其他因素。
  要求:
  (1)分別計算甲公司2014 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和應交所得稅的金額。
  (2 )分別計算甲公司2014 年年末資產負債表“遞延所得稅資產”、“遞延所得稅負債”項目“期末余額”欄應列示的金額。
  (3 )計算確定甲公司2014 年度利潤表“所得稅費用”項目“本年金額”欄應列示的金額。
  (4 )編制甲公司與確認應交所得稅、遞延所得稅資產、遞延所得稅負債和所得稅費用相關的會計分錄。
  [答案]
  (1)資料一:無形資產2014 年末賬面價值=200 (萬元),計稅基礎=200-200/10=180(萬元),產生20 萬元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5 (20×25% )萬元;
  資料二:持有至到期投資2014 年末賬面價值=計稅基礎=1 000 萬元,甲公司確認的50萬元利息收入形成永久性差異,作納稅調減;
  資料三:應收賬款2014 年末賬面價值=10 000-200-100=9 700 (萬元),計稅基礎=10 000萬元,產生300 萬元可抵扣暫時性差異余額,本期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300×25%-30=45 (萬元),或者100×25%+200× (25%-15%)=45 (萬元),應納稅所得額=10 070-20-50+100=10 100 (萬元),應交稅費=10 100×15%=1 515 (萬元)
  (2 )“遞延所得稅資產”期末余額=期初余額30+本期發生額45=75 (萬元)
  “遞延所得稅負債”期末余額=期初余額0+本期發生額5=5 (萬元)
  所得稅費用=1 515-45+5=1 475 (萬元)
  借:所得稅費用 1 515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1 515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 45
  貸:遞延所得稅負債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