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業協會于2015年7月9日發布了《關于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考試測試制度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中證協發[2015]147號),有許多考生至今對于證券從業資格的新老資格銜接還抱有疑問,高頓小編為各為考生整理了相關問題:
一、改革后考試科目:
改革后入門資格考兩科,一科是《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另一科是《金融市場基礎知識》。
二、改革后成績有效期
入門資格考試通過后,合格成績長期有效。且改革前的《證券市場基礎知識》、《證券交易》、《證券發行與承銷》和《證券投資分析》考試合格成績依然長期有效。
改革前的成績按照“平衡、全面、自由”的原則與新的制度銜接,一是“能認的都認”,改革前考試測試合格的,改革后依然合格,全面認可改革前的合格成績,實行“改革前的成績都有用”;二是“能選的可選”,改革前部分科目成績合格但未考試合格,可選擇補考改革后的相應科目,達到合格成績就可以認定為考試合格,實行“改革前的成績可選用”;三是“能給的都給”,降低一般從業資格考試合格門檻和證券經紀人專項考試合格資格銜接門檻,規定科目成績合格就可以認定為入門資格考試合格,實行“改革前的成績有大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