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資格是進入證券行業的必備證書,是進入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上市公司、投資公司、大型企業集團、財經媒體、政府經濟部門的重要參考。今天為大家整理的知識點是對證券投資咨詢業務的行政處罰,下面一起來學習。
 
證券投資咨詢業務
證券從業資格《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對證券投資咨詢業務的行政處罰
(1)未經中國證監會許可,擅自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業務的,由證監會派出機構責令停止,并處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所得等值以下的罰款。
(2)證券投資咨詢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證監會派出機構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證監會派出機構應當向中國證監會報告,由中國證監會作出暫?;蛘叱蜂N其業務資格的處罰:
①向證券監管部門報送的文件、資料有虛假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
②未按照規定履行報告和年檢義務的。
③未按照規定履行對本機構有關情況發生變化的變更手續的。
④本機構證券投資咨詢人員違反規定受到證券監管部門行政處罰的。
⑤干擾、阻礙證監會派出機構檢查、調査,或者隱瞞、銷毀證據的。
(3)證券投資咨詢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證監會派出機構單處或者并處警告、沒收違法所得、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證監會派出機構應當向中國證監會報告,由中國證監會作出暫?;蛘叱蜂N業務資格的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①證券、期貨投資咨詢人員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機構執業的。
②未以行業公認的謹慎、誠實和勤勉盡責的態度,為投資人或者客戶提供證券投資咨詢服務的。
③未完整、客觀、準確地運用有關信息、資料向投資人或者客戶提供投資分析、預測和建議;斷章取義地引用或者篡改有關信息、資料;引用有關信息、資料時未注明出處和著作權人的。
④以虛假信息、市場傳言或者內幕信息為依據向投資人或者客戶提供投資分析、預測或建議的。
⑤在報刊、電臺、電視臺或者其他傳播媒體上發表投資咨詢文章、報告或者意見時未注明所在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機構的名稱和個人真實姓名;未對投資風險作充分說明;提供的證券投資咨詢傳真件未注明機構名稱、地址、聯系電話和聯系人姓名的。
⑥與報刊、電臺、電視臺合辦或者協辦證券、期貨投資咨詢版面、節目或者與電信服務部門進行業務合作時未向證監會派出機構備案。
⑦代理投資人從事證券買賣;向投資人承諾證券投資收益;與投資人約定分享投資收益或者分擔投資損失;為自己買賣股票及具有股票性質、功能的證券;利用咨詢服務與他人合謀操縱市場或者進行內幕交易;從事法律、法規、規章所禁止的其他證券、期貨欺詐行為。
⑧就同一問題向不同客戶提供的投資分析、預測或者建議不一致的;就同一問題向社會公眾和其自營部門提供的咨詢意見不一致,為自營業務獲利的需要誤導社會公眾的。
⑨未將其向投資人或者社會公眾提供的投資咨詢資料自提供之日起保存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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