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最后兩個月,因股災暫緩發行的28家公司重啟IPO。作為按照舊制度發行的“告別版”,這批新股盛況依舊。1月26日,證券業協會將此期間10個違規打新的股票配售對象列入黑名單,拉黑期限為六個月。列入黑名單的10個配售對象中,違規賬戶中機構與個人賬戶各占一半,四家公募基金名列其中,還包括廣東省廣業資產經營有限公司自營賬戶。在違規原因上,新華鑫安保本一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提交有效報價但未參與申購,其余9個為網上網下同時申購。
此前,新股發行實施細則在征求意見階段已明確表示,投資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出現3次中簽但未足額繳款的情形時,自結算參與人最近一次申報其放棄認購的次日起6個月(按180個自然日計算,含次日)內不得參與網上新股申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