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業技能測試實施細則
根據《教育部、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印發關于部署2020年大學生征兵工作的通知》和山西省教育廳、招生考試管理中心關于專升本招生文件的相關要求,從2022年起,高職(專科)畢業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應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職(專科)學業人員免于參加文化課考試,職業適應性或職業技能綜合考察由招生本科高校自主組織實施。結合我校實際情況,成立退役軍人專升本職業技能考察招生委員會,全面領導學校退役軍人專升本的招生工作。
主任委員由校長擔任;副主任委員由分管招生的副校長擔任;委員由教務處處長和相關院系主任擔任;秘書由教務處分管招生工作的副處長擔任。
其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退役軍人專升本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相關規定。
(2)審核學校退役軍人專升本招生計劃、招生章程、招生宣傳工作方案及材料。
(3)負責學校退役軍人專升本招生工作,組織召開退役軍人專升本招生相關會議。
(4)負責對退役軍人專升本招生錄取爭議的仲裁,討論和決定重大招生問題。
(5)負責對退役軍人專升本新生資格審查工作,督促有關部門對違紀問題進行查處。
(6)服從教育廳和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的工作安排,協助地方招生委員會完成招生方面的相關工作。
(7)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相應職責。
根據工作需要成立宣傳錄取組、資格審核組、考務組;成立旅游專業考試組、園林專業考試組、美術專業考試組、體育專業考試組、音樂專業考試組、舞蹈專業考試組。
1.宣傳錄取組受學校退役軍人專升本招生委員會的領導,組長由教務處處長擔任,組員招生辦公室負責。
其主要職責是:
(1)負責招生宣傳工作,編寫、制作、發行招生宣傳材料。
(2)做好退役軍人專升本招生網頁建設,負責招生錄取信息及錄取名單的及時發布。
(3)負責招生宣傳稿件的審定和文章、信息的審查,及時報道招生錄取工作的進度。
(4)負責整理退役軍人專升本新生的檔案。
(5)根據錄取結果,進行通知書的發放。
2.考務組全面負責考務監督工作,組長由教務處(招生辦)負責招生的副處長擔任。
其主要職責是:
(1)負責上下聯系及各組間的協調工作,負責組織、監督、管理考務組工作人員開展工作,協助正、副主考處理考試中發生的問題,負責填寫考試工作人員工作情況記載欄。
(2)協助主考召開有關會議,實施考試管理,負責對監考人員和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要求監考人員嚴格按照《監考守則》實施,另外還提出考試過程中可能出現的易發事件,嚴防試卷的泄密及丟失事件討論考生中可能出現的作弊手段,以提高監考人員的警惕,提高監考質量。
(3)巡視考場,對每一場考試進行有組織的巡考工作,及時發現監考和考試舞弊行為。有條理的指導監考工作、解答疑難問題、處理偶發事件。
二、各專業職業技能考核實施方案
根據教育部關于退役軍人專升本免試的文件精神和山西省教育廳、招生考試管理中心的相關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1.組織機構
相關院系成立專業招生職業技能測試工作領導小組,由各院系部書記和主任、各專業負責人及相關職能部門的人員組成。
主要職責:
(1)負責制定本測試實施方案。
(2)負責制定測試流程和評分細則。
(3)負責審定測試試題。
(4)負責成立測試考評組并指導其工作。
(5)負責處理測試過程中的問題等。
根據測試工作的需要及考生報名情況,組建若干職業技能考核組(可根據實際報名情況確定測試組數量)。各測試組設主任評委1名,評委2名,工作人員2名。測試組成員由相關院系招生職業技能測試工作領導小組提名,經職業技能考察招生委員會批準后組成。有直系親屬參加招生報考的不得擔任測試組成員。
主要職責是: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按照制定的工作程序進行職業技能測試工作。
2.考核形式與流程
按照考生報名序號,分組由測試組對考生進行考核,具體分組情況可根據報名人數,提前在學院網站公布,考生可登陸學院網站或到校查詢并根據自己的組別按照測試時間安排參加考核。具體各個專業的技能考核方式和時間另行通知。
具體流程:考生根據網站公布信息找到自己所屬組別→進行資格審查→在候考區等待工作人員安排→進入候考區→進行第二次資格審查→考生抽簽后按序號進入測試室進行職業能力測試。
測試要求:設置測試室和候考室,在測試開始前,所有參加測試的考生需到候考室,等待資格審查。測試開始后,未進行測評的考生在候考室等候安排,測試完畢的考生不得再次進入候考室。測試室設專人值守,除評委、紀委監督人員和工作人員外,嚴禁其他無關人員出入。
3.評分標準與方式
考生的職業技能考核成績,根據各個專業退役軍人專升本技能考核測試評分細則,由測試組評委對考生考核情況進行獨立評分,工作人員匯總后的得分為該考生的最終得分。評分結果不作解釋。
測試組評委在評分時應嚴格遵守《各個專業退役軍人專升本技能考核測試評分細則》的有關規定。
4.測試監督
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實施監督。一經發現測試專家在考評過程中有違反《退役軍人專升本技能考核評委守則》和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情節嚴重的,應終止測試資格并視情提出處理意見。監督人員不得干擾測試組正常的考評工作,不對考評結果發表意見建議。
三、職業技能考核命題保密責任書
安全保密工作是本次單獨招生入學考試工作順利進行的重要保證。遵照《國家教育考試考務安全保密工作規定》和學校退役軍人專升本招生職業技能考核方案的要求,茲簽訂保密責任書如下:
1.由我校命題的退役軍人專升本招生招生職業技能考核試卷在解密前屬國家機密級材料。在命題工作中,明確保密性質、保密期限及泄密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
2.本責任書涉及的保密期限自報名工作開始至職業技能測試結束止。在保密期限內,未經校方同意,不得泄露、使用、轉讓試題。
3.對在保密期限內不得互相傳遞有關試題信息、資料等,遵守保密要求,不得透露給任何第三方。
4.接受并配合有關部門進行監督檢查,并及時向職業技能考察招生考試領導組報告任何違反保密規定的行為。
5.本年度本人無直系親屬參加單獨招生的考試。
如違反以上規定,本人愿意承擔法律責任或接受行政處分。
命題人、工作人員(簽名):
四、職業技能考核評委守則
1.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考場,做好考前準備工作。
2.進入考場時必須佩帶評委證,儀表端莊,服裝整潔;務必將通訊工具放入考場手機袋。
3.評分時,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嚴格按評分標準執行,嚴禁徇私舞弊。
4.測試期間評委不得隨意走動,不得在考場內吸煙。
5.成績當場評判,一經寫成嚴禁涂改。
6.對未公開宣布的事項,要嚴格保密,嚴禁外傳。
7.主任評委全面負責所在考場的考務組織、監督保密工作。
評委(簽名):
五、職業技能考核工作人員守則
1.工作人員自覺接受職業技能測試領導工作小組和考務辦公室的工作安排,遵守紀律,恪守職責,做好本職工作。
2.按照考務辦公室要求做好準備工作,熟悉和掌握有關規定,明確任務要求。
3.主動維護考場紀律。制止閑雜人員在考場附近逗留、觀望和喧鬧。
4.工作人員進入考場,務必將通訊工具放入考場手機袋。不得在考場內隨意走動,更不得給考生任何提示或暗示,嚴禁吸煙。
5.計分員統計成績時,要做到不漏登,不錯登,嚴禁更改任何分數。對登記錯誤需要修改的分數,必須報請主任評委審核,并簽名備案。考試成績一經核定,立即封存,不得向任何人透漏。
工作人員(簽名):
六、紀檢監督員工作職責
1.對考生資格復審進行監督;
2.對考點封閉情況進行監督;
3.按照職業技能測試評委、工作人員守則對其工作行為進行監督;
4.對職業技能測試各個環節是否符合規定進行監督;
5.對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復核進行監督;
6.設立舉報電話,接受考生及社會投訴;
7.對職業技能測試過程中出現的違紀違規行為,應當場制止,情節嚴重的,應終止考評資格并視情提出進一步處理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