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考試作弊、剽竊他人學術成果以及其他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3.身心健康,體檢標準符合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
4.本科所學專業與申請專業相近,具有申請專業一定的學術功底。
5.直博生除滿足以上條件外,還需本科階段成績優良,基礎扎實,對科學研究興趣濃厚,具有較強的科研創新能力,具有博士生培養潛質,申請者須在報名前與擬報考導師聯系。
6.滿足教育部推免接收的其他條件。

1.大學本科階段成績單原件(須加蓋學校教務處或院系公章,正式錄取后,原件需郵寄);
2.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正反面在1張A4紙上)和學生證,原件備查;
3.外語水平證明(如CET-4、CET-6、TOEFL、IELTS等證書),原件備查;
4.與申請專業相關的校級以上創新創業競賽獲獎證書和以獨立作者或第一作者發表的與學業相關的核心期刊科研論文等(如有),原件備查,
5.校級以上榮譽稱號獲獎證書(如有),原件備查,
6.申請直博者,還須提交兩名與申請學科相關的教授(或相當職稱的專家)書面推薦書(正式錄取后,原件需郵寄),
7.招生學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如有)。
申請人提交的全部材料必須保證真實準確,若弄虛作假,一經發現,立即取消相關資格;全部申請材料一經提交,恕不退還。
2024年9月28日9:00起,獲得推免生資格的推免生在“推免服務系統”填報專業志愿。
2.學院發送復試通知
各學院根據“推免服務系統”考生申請情況,分批審核申請信息,分批組織復試。擇優確定復試名單并在“推免服務系統”發出復試通知,請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接收并確認復試通知,參加學院組織的復試(復試具體安排以學院通知為準)。
3.學院提交擬錄取名單
各學院根據復試錄取工作細則組織考核,擇優選拔,將復試合格的擬錄取推免生名單上報學校。
4.學校發送待錄取通知
學校通過“推免服務系統”發送待錄取通知,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接收并確認待錄取通知。推免生在“推免服務系統”只能確認一個招生單位/專業的待錄取通知,一經確認不得更改。
5.擬錄取名單公示
10月20日,“推免服務系統”關閉后,我校將在學校研招網公示擬錄取推免生名單,并將經過公示的名單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進行審核。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否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
保研全程 | 澎湃計劃基礎版 | 72000 |
澎湃985計劃 | 82000 | |
澎湃C9計劃 | 158000 | |
澎湃清北計劃 | 378000 | |
澎湃雙翼計劃 | 188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