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獲得所在高等學校推薦免試資格,并在教育部“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免初試、轉段)信息公開管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中可查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二)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積極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在校期間沒有受過任何紀律處分,
2.申請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的專業應與考生本科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特殊情況除外。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的體檢標準。

(二)我校對考生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初審合格后,通過“推免服務系統”對其發送復試通知。
(三)收到復試通知的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登陸“推免服務系統”確認是否同意參加復試,復試具體安排以接收學院通知為準。
考生復試時需提交以下材料(獲得我校推薦資格的學生另行通知):
1.身份證、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2.加蓋考生所在院校教務處公章的本人歷年在校學習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
3.國家級外語考試成績證明,
4.有參考價值的其他材料,如本科期間發表的學術論文、參加學科專業競賽獲獎證書等;
5.接收學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忌鷮θ可暾埐牧系恼鎸嵭院蜏蚀_性負責,若因申請材料不實導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二)入學時我校將進行錄取資格復審,復審中如發現考生有下列問題之一者,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1.在申請推免過程中弄虛作假者。2.被我校錄取考生不能在2025年入學前取得本科學歷、學士學位或受處分者。3.其他違背研究生培養目標的事項,
(三)推免工作全程接受校紀檢監察部門及社會監督。
保研全程 | 澎湃計劃基礎版 | 72000 |
澎湃985計劃 | 82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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