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6年會計初級資格證書(鞍山考區)發放的通知
2016年會計初級資格證書(鞍山考區)開始發放,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生需攜帶填寫完整的《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見附件)一式兩份,并粘貼一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兩張、本人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兩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一張。
二、特別提示
1、原《鞍山考區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停止使用,一律使用本通知所附的《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見附件);
2、2001年后取得學歷的考生,需提供在驗證有效期內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001年及以前取得學歷的考生,可提供學籍檔案原件(畢業生登記表和學習成績單原件)或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的復印件。
3、單位或主管部門意見欄加蓋報名時單位或主管部門公章,工作有變動的,可加蓋現單位或主管部門公章,暫無工作單位的,在此欄填寫本人現無工作單位。
4、取得資格名稱欄填寫本次資格考試名稱;
5、代取證書的需提供代取人和本人身份證原件,本人在外地的,可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并出具取證委托書。
6、此表機打手寫均可,若有其它不明之處可取證時現場填寫。
請考生于2016年9月19日至2016年11月21日,到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公共服務大廳7號窗口辦理(證書辦理時間:周一至周四,節假日不辦公)。聯系電話:5541439
附件:【下載查看】
1、《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
2、考試合格人員名單
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一處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八日
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姓 名 | | 性別 | | 身份證號 | | 照 片 |
畢業院校 | | 所學專業 | |
畢業時間 | | 學制 | | 學 位 | |
參加工作時間 | | 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 | |
工作單位及現任專業技術職務 | |
現有專業技術資格名稱 | | 取得時間 | |
報考專業 | | 級 別 | | 類 別 | |
取得資格名稱 | | 批準日期 | |
證書編號 | | 證書管理號 | |
本人人事檔案存放單位 | |
省(市)級人社(證書管理)部門及單位或主管部門意見 | 該同志具備 資格。 (章) 年 月 日 |
單位或主管部門意見 (章) 年 月 日 |
注:
1、本表存入本人人事檔案。
2、資格考試批準日期,以通過全部規定科目考試的時間為準。
3、聯系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