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審計調整分錄?注冊會計師在審計過程中,經常會遇到審計調整的問題當發現應當調整的事項時,注冊會計師就應當編制報表審計調整分錄,并且建議被審計單位對報表進行進一步的調整。
什么是審計調整分錄
  一、如何編制審計調整分錄。
  注冊會計師在審計過程中發現的被審計單位的會計處理與相關會計準則、會計制度規定不一致的地方被稱為審計差異。對于審計差異的內容一般應通過審計調整分錄進行調整。
  (一)編制依據
  審計調整的目的是為了使已審財務報表經過調整后符合國家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被審計單位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所以審計調整分錄和會計調整分錄的編制一樣,都要依據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定。
  審計調整分錄由注冊會計師編制,注冊會計師把被審計單位提交的財務報表當作未結賬對待,根據審計中發現的問題,建議被審計單位調整會計報表,調整的科目一般使用報表的項目名稱,而不是賬戶名稱。例如對原材料的調整要通過“存貨”這個項目,壞賬準備的調整通過“應收賬款”。
  審計調整的對象是存在錯報漏報的會計報表項目,不針對經濟業務的處理過程。如對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企業,在編制會計調整分錄時必須以“以前年度損益調整”作為損益調整的過渡科目,而在編制審計調整分錄時不用它,而用“未分配利潤”,因為“以前年度損益調整”不是利潤表中的項目。
  (二)編制方法
  審計調整分錄一般對報表進行整體分析,確定分錄的借貸雙方,多計什么就通過相反方向相應的沖抵什么,相反少計就增加。
  二、編制審計調整分錄需要注意的問題
  (一)、從報表整體考慮
  財務報表是一個嚴密的系統,各項目之間有著嚴密的勾稽關系和邏輯鏈條。在編制審計調整分錄時一定從報表的整體出發,全面考慮每項因素和各個項目,避免顧此失彼。如上文中例2,在實際審計實踐中還要考慮虛增的收入是否涉及到增值稅、流轉稅等,原確認的應收賬款是否已經計提了壞賬準備,以及對所得稅、凈利潤和未分配利潤的影響等。
  (二)、審計調整與會計調整的區別
  審計調整分錄是審計人員對審計過程中發現的、影響會計報表公允反映的審計差異進行調整,屬于審計調整的范圍,包括建議調整的不符事項、未調整的不符事項和重分類誤差。如重分類誤差是指會計核算沒有錯報,只是編制的資產負債表分類不符合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如未將一年內到期的長期借款歸入流動負債類賬戶的“一年內到期的長期負債”項下列示。此類誤差屬于審計調整的范圍,但由于不要求被審計單位調整賬簿,所以不屬于會計調整的范圍。又如,將某一客戶的應收賬款錯計為另一客戶的應收賬款明細賬,這屬于會計調整的范圍,但是該錯誤不影響應收賬款的余額,不影響會計報表的公允反映,因而不屬于審計調整的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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