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稅務零申報?所謂零申報是指在稅務機關辦理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當期未發生應稅行為,按照國家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應向稅務機關辦理零申報手續,并且注明當期無應稅事項。
什么是稅務零申報
一、為什么會出現零申報
1.工商登記改革后,市場主體辦理了營業執照,但由于存在未能取得相關部門審批或者尚不確定從事何種經營行為等多種原因,較長時間沒有發生經營行為的情況增多,導致出現零申報。
稅務機關告訴你,不要擔心,零申報屬于正常申報。
2.納稅人開業后處于籌建期,但并不意味著納稅人可以隨意申報,先看看相關政策: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稅務事項銜接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98號)關于開(籌)辦費的處理:新稅法中開(籌)辦費未明確列作長期待攤費用,企業可以在開始經營之日的當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稅法有關長期待攤費用的處理規定處理,但一經選定,不得改變。企業在新稅法實施以前年度的未攤銷完的開辦費,也可根據上述規定處理。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企業所得稅法若干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79號)文件的規定企業自開始生產經營的年度,為開始計算企業損益的年度,企業從事生產經營之前進行籌辦活動期間發生籌辦費用支出,不得計算為當期虧損,應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稅務事項銜接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98號)規定執行。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稅務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5號)關于籌辦期業務招待費等費用稅前扣除問題:企業在籌建期間,發生的與籌辦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可按實際發生額的60%計入企業籌辦費,并按有關規定在稅前扣除;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可按實際發生額計入企業籌辦費,并按有關規定(國稅函〔2009〕98號第九條)在稅前扣除。因此,納稅人一定要按照相關規定進行申報。
稅務機關告訴你,企業處于籌建期的,應按相關政策規定進行費用歸集和稅前扣除,準確判斷籌辦期結束時間,正確進行申報。
3.成本費用>收入合計,納稅人為避免麻煩,感覺反正都是虧損,即使有收入也違規進行零申報。
稅務機關告訴你,你的行為是錯誤的,因為你的處理可能會將虧損人為轉移到以后年度申報,造成人為延長虧損可彌補期間,可能會承擔不利后果。
4.當期存在收入,但為了偷逃稅款,進行涉嫌虛假零申報。
稅務機關告訴你,你出大問題了,你的行為涉嫌虛假申報,造成少繳稅款的,還涉嫌偷稅,那么只能對你采取法律手段了。
二、企業長期零申報的害處
1、稅務機關將納稅人納入重點監控范圍,并按照相關規定進行納稅評估,在評估過程中發現其存在隱瞞收入、虛開發票等行為,要求其補繳當期稅款瑟滯納金,并可按規定對其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移送稽查。
2、虛假申報享受稅收優惠的納稅人直接評定為D級納稅人,承擔D級納稅人后果。
3、對長期零申報且持有發票的納稅人,發票降版量。同時可以按規定要求納稅人定期前往稅務機關對發票的使用進行核查。
4、稅務機關通過核查,可以按照相關規定采用成本費用公式核定納稅人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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