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導讀:2015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已經結束,還沒出坑的小伙伴們2016我們從頭來過,高頓網校小編與大家一起備考,為大家梳理考點知識,幫助大家從最為基礎的知識入手,從而高效備考。
  知識點、違反勞動合同法的法律責任
  (一)用人單位違法責任
  1.訂立合同
  不訂立合同、不訂立無固定期限合同、試用期不符合規定、扣押證件、收取財物
  2.履行合同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金;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支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1)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2)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4)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按照法律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記憶提示】履行合同中未支付勞動者應得的報酬。
  3.解除和終止合同
  4.其他(與勞務派遣有關)(了解)
  (二)勞動者違法責任
  要點:1.勞動者有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