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初級職稱《經濟法基礎》預習:稅務行政復議和稅務行政訴訟的選擇
  1.自由選擇
  申請人對稅務行政復議范圍中“第1項規定”以外的其他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復議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