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初級會計實務》知識點精講:固定資產
  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是指事業單位持有的使用期限超過1年(不含1年)、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
  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一般分為六類:房屋及構筑物;專用設備;通用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檔案;家具、用具、裝具及動植物。
  1.固定資產的取得事業單位取得固定資產時,應當按照其實際成本入賬。購入的固定資產,其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以及固定資產交付使用前所發生的可歸屬于該項資產的運輸費、裝卸費、安裝調試費和專業人員服務費等。
  會計分錄:
  借:固定資產
  貸: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資產
  同時:
  借:事業支出、專用基金--修購基金等
  貸:銀行存款
  2.計提固定資產折舊事業單位應當按照《事業單位財務規則》或相關財務制度的規定確定是否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
  借: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資產
  貸:累計折舊
  3.固定資產的處置
  借:待處置資產損溢
  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
  報批后:
  借: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