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基礎》知識點:免稅項目
①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軍級以上,外國組織頒發的科、教、文、體、衛、技術、環保等方面獎金;
②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
③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放的補貼、津貼;
④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⑤保險賠款;
⑥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
⑦退休工資;
⑧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所得;
⑨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的免稅的所得;
⑩在中國居住不滿90日的非居民納稅人,境內所得境外支付免稅,有協議的延長到180日;
對外籍個人取得的探親費免征個人所得稅(每年不超過兩次);
“三險一金”從納稅義務人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