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收票據
1、定義
企業因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而收到的商業匯票
商業匯票付款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付款提示期限:匯票到期日起10日
2、分類
商業承兌匯票——付款人簽發并承兌或者收款人簽發交付款人承兌
銀行承兌匯票——出票人出票,承兌銀行承兌,出票人未能在匯票到期前足額交存票款的,出票人應按未付匯票金額萬分之五繳納利息
3、應收票據賬務處理
(1)取得
借:應收票據
貸:應收賬款、主營業務收入等科目(根據取得原因記錄)
(2)收回到期票款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票據
(3)背書轉讓(在票據背面或者粘貼單上記載有關事項并簽章的行為)
借:原材料等相關科目(根據原因記錄)
貸:應收票據
銀行存款(存在差額時)
(4)貼現
借:銀行存款
財務費用(貼現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