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核算和監督的內容就是會計對象,通俗地說,會計對象就是資金的運動變化。進一步細分會計對象得到六個會計要素,即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和利潤  會計要素具體介紹:
  資產是指企業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由企業擁有或控制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的資源。其條件是:①必須是企業過去形成的交易或事項②必須為企業擁有或控制的③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
  負債是指企業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現時義務。流動負債是指將在1年或超過1年的一個正常營業周期內償還的債務。
  所有者權益,又稱股東權益,指企業資產扣除負債后又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權益,其金額為資產減去負債后的余額,即投資者對企業凈資產的所有權。
  收入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形成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
  費用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發生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減少的、與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出。
  利潤是指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
會計要素
  會計要素劃分:
  四要素
  臺灣會計劃要素分為資產、負債、業主權益、損益計算四大類。海峽兩岸會計要素劃分的共同點: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三要素的含義和內容是完全相同的。海峽兩岸會計要素劃分的主要區別:中國大陸明確劃分有收入、費用、利潤動態三要素,臺灣僅以損益表示動態要素在一定時期變化的結果,并參與靜態三要素的平衡。
  五要素
  國際會計準則在中,將會計要素劃分為資產、負債、產權、收益和費用五大要素。而且明確“收益的定義包括了收入和利得”,“費用的定義包括了損失,也包括那些在企業日常活動中發生的費用”。中國與國際會計要素劃分的共同點:中國六大會計要素的劃分與國際會計準則五大會計要素的劃分,其基本思路和格局是相同的。
  六要素
  中國大陸劃分為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利潤六大要素。
  優點
  1、會計要素與會計對象在理論上協調一致。經過近半個世紀的研究,中國會計界對企業會計對象的認識逐步達成共識:企業的資金運動有靜態和動態兩種類型。會計要素作為會計對象的基本分類,屬于會計對象的第二個層次。
  2、會計要素與會計方程式、財務報表理論協調一致。如前所述,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三要素之間的數量關系,概括為第一會計方程式: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該方程式亦為建立資產負債表的理論依據;收入、費用、利潤三要素之間的數量關系概括為第二會計方程式:收入-費用=利潤,該方程式亦為建立損益表的理論依據。臺灣會計四大要素的劃分,突出了靜態要素,沒有將收入、費用、利潤作為各自獨立的會計要素,而是以“利潤計算”涵蓋收入、費用和利潤。
  缺點
  1、將利得、損失不單獨作為會計要素是可行的,但是,將其內容歸并在“利潤”要素中,由于“利潤”的界定含混不清,易引起多重矛盾。
  2、第44條將“收入”定義為:“收入是企業在銷售商品或者提供勞務等經營業務中實現的營業收入”。營業收入僅是企業收入的主要部分,并非等同于收入,此處關于“收入”界定的條文,犯了大概念小內容匹配的毛病。
  會計要素的意義
  1、會計要素是對會計對象的科學分類。會計對象的內容是多種多樣的、錯中復雜的,為了科學、系統地對其進行反映和監督,必須對他們進行分類,然后按類設置賬戶并記錄賬簿。劃分會計要素正是對會計對象進行分類。沒有這種分類,就沒法登記賬簿,也就不能實現會計的反映職能了。
  2、會計要素是設置會計科目的會計賬戶的基本依據。對會計對象進行分類,必須確定分類標志,而這些標志本身就是賬戶的名稱即會計科目。不將會計對象劃分為會計要素就無法設置賬戶,也就無法進行會計核算。
  3、會計要素是構成會計報表的基本框架。會計報表是提供會計信息的基本手段,會計報表應該提供一系列指標,這些指標主要是由會計要素構成的,會計要素是會計報表框架的基本構成內容。從這個意義上來講,會計要素為設計會計報表奠定了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