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進行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需要注意有可能進行調整的項目包括以下部分(不一定非常全):
  1.三項經費的計提(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教育費附加)
  2.營業外支出(捐贈、罰金、罰息)
  3.業外招待費、廣告費
  4.稅金(增值稅不允許稅前扣除,代繳的個人所得稅不允許稅前扣除)
  5.白條做帳部分,需要自行挑出來。
  6.固定資產折舊(不符合稅法部分,如加速折舊或者計提比例高出稅法規定)
  7.無形資產攤銷、低值易耗品攤銷(這兩項一般不會出現問題)
  8.收到的補貼款,有的不需要納稅的,做調減,要的需要納稅的做調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