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出讓的地 | 1、按照出讓合同約定已支付全部土地出讓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2、按照出讓合同的約定進行投資開發 (1)屬于房屋建設工程: A、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25%以上; B、房屋已經建成,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書。 (2)屬于成片開發土地:形成工業用地或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
轉讓劃撥的地 | 報政府審批,并繳納土地出讓金。 |
禁止轉讓 | 1、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但未符合《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條件; 2、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 4、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 5、權屬有爭議; 6、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 |

專業的cpa考生學習平臺與注冊會計師職業發展平臺,CPA考試干貨滿滿,搶鮮分享。歡迎關注微信號gaodunc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