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付賬款余額在貸方怎樣調賬?從賬戶的用處構造剖析,應付賬款明細賬應是貸方余額,它反映期末應付賬款數額。然而,預付賬款的特定核算辦法會使應付賬款明細賬呈現借方余額,該余額實際上是預付賬款。
應付賬款
預付賬款的核算有兩種辦法,第一種辦法是獨自設置預付賬款賬戶核算,第二種辦法是不獨自設置預付賬款賬戶而將預付賬款的內容兼并在應付賬款賬戶內核算。依照第二種核算辦法,假如預付賬款發作在前一個月,收到商品或承受勞務在后一個月,就會發生應付賬款明細賬借方余額,該余額實際上是預付賬款,在編制資產負債表時應包羅在預付賬款項目內。由于應付賬款明細賬借方余額的存在,因此應付賬款明細賬的貸方余額才是真實的應付賬款,在編制資產負債表時該余額應包羅在應付賬款項目內。應付賬款總賬余額實際上是上述應付賬款與預付賬款的差額,而不是真實的應付賬款。
應付賬款核算:
應付賬款是指企業因購買材料、商品或接受勞務供應等業務應支付給供應者的賬款。應付賬款是由于在購銷活動中買賣雙方取得物資與支付貨款在時間上的不一致而產生的負債。企業的其他應付賬款,如應付賠償款、應付租金、存入保證金等,不屬于應付賬款的核算內容。
1、應付賬款核算使用的主要科目
為了總括地反映和監督企業應付賬款的發生及償還情況,應設置“應付賬款”科目。該科目的貸方登記企業購買材料、物資及接受勞務供應的應付但尚未付的款項;借方登記償還的應付賬款、以商業匯票抵付的應付賬款;期末貸方余額表示尚未支付的應付款項。該科目應按照供應單位設置明細賬,以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2、應付賬款主要的賬務處理
公司購入材料、商品等驗收入庫,但貨款尚未支付,根據有關憑證(發票賬單、隨貨同行發票上記載的實際價款或暫估價值),借記“原材料”、“庫存商品”、“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等科目,貸記“應付賬款”科目。企業接受供應單位提供勞務而發生的應付但尚未支付的款項,應根據供應單位的發票賬單,借記“制造費用”、“管理費用”等有關成本費用科目,貸記“應付賬款”科目;企業償付應付賬款時,借記“應付賬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企業開出、承兌商業匯票抵付購貨款時,借記“應付賬款”科目,貸記“應付票據”科目。企業的應付賬款,因對方單位發生變故確實無法支付時,報經有關部門批準后,可視同企業經營業務以外的一項額外收入,借記“應付賬款”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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