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經濟法是純文科性質的一門科目,所以主要靠背誦加做題來鞏固,考點集中在公司法、證劵法、破產法、物權法、合同法、票據法等章節,方法在于熟背所有的法律條例,并結合具體案例進行運用。當然,背誦要在理解的基礎上進行,這樣記憶和做題的效果都會更好一些。
2021年CPA《經濟法》考點有哪些變化?如何備考?
CPA經濟法科目特點
特點:需要反復記憶,文科考生學習起來可能相對容易些
建議:時間不太充裕的同學可以在最后兩個月的時間集中、高效學習,反復背誦,加強記憶。多做綜合題,也有利于加深對知識點的掌握。做題時要多帶入實務,從實際角度出發解決具體問題!
CPA經濟法大綱變動
【1】考試目標中,增加“合同的保全”。名為“新增”,實則仍是原有的“代位權與撤銷權”,因此沒有實質變動。
【2】新增的知識點
(1)第一章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改為“習近平法治思想引領全面依法治國基本方略”,21年大綱這里增加了“習近平法治思想”。
(2)第四章中,新增了“按份之債和連帶之債”、“情勢變更”、“債務加入”。
(3)第七章中,新增了“投資者保護制度”、“掛牌、轉板和退板”。
【3】修改的知識點
(1)第四章中“效力待定的合同”,改為“合同效力的層次”。
(2)第四章中“代位權、撤銷權”原放在“合同的履行”之下,改為單獨的一點“合同的保全”。
(3)第七章中“4.股票的上市與交易”改為“4.股票的公開交易”。
(4)第七章中的“要約收購程序”與“強制要約制度”改為“要約收購制度”。
(5)第十一章中的“2.壟斷協議規制制度”改為“2.壟斷協議規定制度”。
(6)第十一章中的“(6)經營者集中未依法申報的調查處理”改為“(6)對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的調查處理”。
(1)第四章中的“免責事由”被刪除。
(2)第七章中的“股票市場的結構”被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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