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成本法與變動成本法的區別有哪些?有關這個知識點的相關問題,高頓小編為你具體解答。
完全成本法與變動成本法的區別:
1.應用的前提條件不同
變動成本法以成本性態分析為基礎,將全部成本劃分為變動成本和固定成本兩大部分,其中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為變動成本;屬于混合成本性質的制造費用按與業務量變動的關系分解為變動制造費用和固定制造費用兩部分。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同樣也要分解為變動成本和固定成本兩部分。
完全成本法則要求把全部成本按經濟用途分為生產成本和銷售與管理費用兩類。
2.產品成本的構成內容不同
在變動成本法下,產品成本全部由變動生產成本所構成。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變動制造費用。計算公式為:
產品成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變動制造費用
在完全成本法下,產品成本包括全部生產成本。
計算公式為:產品成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變動制造費用+固定制造費用
3.期間費用的構成內容不同
在變動成本法下,期間費用由固定制造費用;固定銷售費用、變動銷售費用(即全部銷售費用);固定管理費用、變動管理費用(即全部管理費用)所構成。即:
期間費用=固定制造費用+銷售費用+管理費用
在完全成本法下,期間費用則僅包含銷售與管理費用。即:
期間費用=銷售費用+管理費用
4.銷售成本的計算方法不同
從理論上來說,無論是變動成本法還是完全成本法,銷售成本都可以按下列公式計算求得,即:
本期銷售成本=期初存貨成本+本期發生的生產成本-期末存貨成本①
在變動成本法下,由于在相關范圍內,單位變動成本不隨著業務量的變動而變動,因而①式可以改寫成:
本期銷售成本=單位變動成本×(期初存貨量+本期生產量﹣期末存貨量)=單位變動成本×銷售量
而在完全成本法下,由于單位產品成本中,既包括單位變動成本,也包括單位固定成本。在相關范圍內,單位固定成本與業務量成反向變動,因而本期銷售成本既與銷售量有關又與生產量有關。所以,在完全成本法下,當前、后各期的生產量不相同時,其單位固定成本就會改變,所以,本期銷售成本應按照①式計算。
顯然兩種方法下,由于對固定制造費用的處理方法不同,導致計入本期銷售成本中的固定制造費用的水平就不同,從而造成本期銷售成本的金額產生差異。
5.期末存貨成本的計算不同
在變動成本法下,由于本期發生的固定制造費用作為期間費用,在計算當期損益時全部扣除,因而期末存貨中不包括固定制造費用。即期末存貨成本應按下式計算:
期末存貨成本=單位期末存貨成本×期末存貨量=單位變動成本×期末存貨量
在完全成本法下:期末存貨成本=單位期末存貨成本×期末存貨量
但是由于在完全成本法下,產品成本中包括固定制造費用,所以當本期存在期末存貨時,本期發生的固定制造費用要在期末存貨和本期銷售存貨之間分配。因此在完全成本法下,有一部分固定制造費用隨著期末存貨成本遞延到下期,因而兩種方法下計算期末存貨成本的公式看似相同,但其內涵是不同的,計算出來的結果也是不同的。
6.確定損益的程序和結果不同
兩種成本計算法的區別不僅僅局限于成本方面,它們還會影響到息稅前利潤的計量程序和計算結果。在變動成本法下,只能按邊際貢獻式利潤確定程序計量息稅前利潤;而在完全成本法下則必須按傳統式利潤確定程序計量息稅前利潤。兩種方法下計算息稅前利潤的公式如下:
在變動成本法下:邊際貢獻=營業收入-變動成本,息稅前利潤=邊際貢獻-固定成本
在完全成本法下:營業毛利=營業收入-營業成本,息稅前利潤=營業毛利-期間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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