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板上市條件和要求?關于這個問題的答案,高頓小編已經整理了相關信息,現在為您解答。
創業板上市條件包括需要存續股份有限公司設立三年以上(有限責任公司轉股份有限公司的連續計算)。財務方面,最近兩年凈利潤1000萬,且持續增長,或者最近一年凈利潤500萬以上,營業收入5000萬以上,最近兩年營收增長30%以上,最近一期凈資產不低于2000萬,發行后股本不低于3000萬。
創業板又稱二板市場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場,是與主板市場(Main-Board Market)不同的一類證券市場,專為暫時無法在主板上市的創業型企業、中小企業和高科技產業企業等需要進行融資和發展的企業提供融資途徑和成長空間的證券交易市場。
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對上市公司組織及活動原則的特別規定,主要包括:
增加股東大會特別決議事項
上市公司在一年內購買、出售重大資產或者擔保金額超過公司資產總額30%的,應當由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并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上市公司設立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是指既不是公司股東,又不在公司擔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職務,并與其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東不存在可能妨礙其進行獨立客觀判斷的關系的董事。
上市公司設立董事會秘書
董事會秘書是指掌管董事會文件并協助董事會成員處理日常事務的人員。董事會秘書是董事會設置的服務席位,既不能代表董事會,也不能代表董事長。
增設關聯關系董事的表決權排除制度
上市公司董事與董事會會議決議事項所涉及的企業有關聯關系的,不得對該項決議行使表決權,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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