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設計缺陷:缺少為實現控制目標所必需的控制,或現有的控制設計不適當,即使正常運行也難以實現預期的控制目標。
2、運行缺陷:現存設計適當的控制沒有按設計意圖運行,或執行人員沒有獲得必要授權或缺乏勝任能力,無法有效地實施內部控制。
二、按其嚴重程度分類
1、重大缺陷:是內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導致不能及時防止或發現并糾正財務報表出現重大錯報的一項控制缺陷或多項控制缺陷的組合。
2、重要缺陷:是內部控制中存在的、其嚴重程度不如重大缺陷但足以引起負責監督被審計單位財務報告的人員(如審計委員會或類似機構)關注的一項控制缺陷或多項控制缺陷的組合。
3、一般缺陷:是內部控制中存在的、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控制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