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權行為
是指一種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行為。民事權益包括教材P168中的各項。
二、侵權行為的歸責原則
所謂歸責,即確認和追究侵權行為人的民事責任。
歸責原則是指以何種根據確認和追究侵權行為人的民事責任,他所解決的是民事責任之基礎問題。
侵權行為的歸責原則包括:
1、過錯責任原則;
2、過錯推定責任原則;
3、無過錯責任原則。
三、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
(一)過錯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
1、損害
(1)損害是侵害合法民事權益的后果;
(2)損害具有法律上的補救性;
(3)損害具有客觀真實性和確定性。
2、過錯
(1)過錯是一種主觀狀態;
(2)過錯是受行為人主觀意志支配的外在行為;
(3)過錯是法律、道德和其他行為準則對某一行為的否定性評價。
3、因果關系
是指侵權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前者引起后者的這種引起與被引起的客觀聯系。
(二)無過錯責任的構成要件
1、損害
2、因果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