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網上流傳這樣一篇文章:獨生子女無法繼承父母的房產了! 這到底是真是假?根據學姐收集到的資料,這種文章看上去就像聳人聽聞的謠言,實際上還真不一定。
稅務師知識點:房產繼承
今天,琉璃學姐為大家梳理出了五種子女不能繼承的財產,趕緊一起來看看吧!
這五種財產不能被繼承,獨生子女也不行!
1、被繼承人與他人共有的財產中,屬于他人的部分。
什么意思?就是財產表面上看來是屬于被繼承人的,實際上被繼承人并不擁有全部的所有權,最常見的情況是夫妻共有財產。
我給您舉個例子您就明白了。
老張夫婦有兩個兒子,夫婦倆婚后買了一套房子,登記在老張名下,老伴去世后老張和小兒子一起住著。現在老張也去世了,留下一份遺囑寫明房子歸小兒子。
那是不是大兒子就分不到房了?不是,大兒子還能分到1/6的房產。為啥啊,我給您看張圖您就明白了
我們看圖:
您看,實際上老張的太太也有1/2房子的所有權,如果老張的太太去世前沒立遺囑,那按照法律規定,老張的太太手里1/2的房產會由老張、大兒子和小兒子平分。
分配結果就是,老張占2/3產權,大兒子和小兒子各占1/6產權。而老張的遺囑只能決定這房子2/3的產權歸屬。
網上說獨生子女有可能不能繼承自己的房子,也是這個道理。怎么解決這些問題?簡單,立個遺囑說明白就行了。
2、使用權不能繼承。
使用權中最常見的有兩種,一是農村宅基地使用權,二是公有住房使用權。
從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方面來說,農民對宅基地只有使用權,而這塊兒土地是歸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所以從房產繼承這塊來講,宅基地不能算個人的遺產。
這里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是個人財產,可以作為遺產被繼承,而且就算兒女的離開農村轉成城市戶口也能繼承。
另外,從公有住房的使用權來說,個人對公有住房是只享有使用權的,而它的產權歸國家或單位所有,因此不屬于個人遺產。不過,如果公房“房改”后轉為產權房,就可以作為遺產被繼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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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些權利是不能被繼承的。
比如人身權、知識產權。老張寫了一部暢銷書,每年都有可觀的版權收入,老張去世后,獨生子小張作為繼承人,仍然可以享有版權收入,但是老張作為作者在這部作品上的署名權、包括修改作品的權利等,小張都不能繼承。
4、死亡賠償金、撫恤金是不能被繼承的。
因為這份財產一般是在被繼承人因事故或因公死亡之后獲得,是對死者近親屬的經濟補助和精神撫慰。注意了!這是給死者近親屬的,因此不屬于死者的遺產,不能被繼承。
5、保險金是否可以做為遺產被繼承要看具體情況。
一般來說,如果保險指定了受益人,那么被保險人死亡后,保險金應該屬于受益人,而不是被保險人的遺產,當然特殊情況除外。
【特別提示】
關于房產、遺產繼承的相關知識點,2021年將要實行的新《民法典》是值得我們特別關注的,具體情況介紹,大家可以參照文末相關閱讀推薦部分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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