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維護建設稅的計稅依據是怎樣的呢?今天高頓小編就來為大家講解一下。
城市維護建設稅的計稅依據是什么
城市維護建設稅的計稅依據是納稅人實際繳納的消費稅、增值稅稅額。
依法實際繳納的“兩稅”稅額,是指納稅人依照增值稅、消費稅相關法律法規和稅收政策規定計算的應當繳納的“兩稅”稅額(不含因進口貨物或境外單位和個人向境內銷售勞務、服務、無形資產繳納的“兩稅”稅額),加上增值稅免抵稅額,扣除直接減免的“兩稅”稅額和期末留抵退稅退還的增值稅稅額后的金額。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城建稅計稅依據=依法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稅額+依法實際繳納的消費稅稅額
依法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稅額=納稅人依照增值稅相關法律法規和稅收政策規定計算應當繳納的增值稅稅額+增值稅免抵稅額-直接減免的增值稅稅額-留抵退稅額
依法實際繳納的消費稅稅額=納稅人依照消費稅相關法律法規和稅收政策規定計算應當繳納的消費稅稅額-直接減免的消費稅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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